來源:南昌晚報
2018-06-30 08:24:06
出店經營違規微信集贊免罰
吳女士在朋友圈集贊免罰
“由于我違反了相關條款,城管小哥哥要求集滿18個贊,請大家點贊。”27日,新建區市民的朋友圈中出現了一條特別的“求贊”帖,原來發這條朋友圈的吳女士出店經營,城管采取“集贊免罰的警告處罰方式。
出店經營,微信集贊免罰
昨日,記者聯系上了該朋友圈中提到的“城管小哥哥”——新建區城管大隊四中隊中隊長程新星。“我是看到了交警使用微信集贊的方式,處罰市民騎電動車沒走非機動車道,所以借鑒過來。”程新星告訴記者,前幾日,其轄區禮步湖大道旁一個店家把展示牌搬到店外,屬于出店經營。為此,執法人員暫扣其展示牌并作出罰款200元的決定。
“吳女士前來接受處罰時不愿意接受200元罰款,考慮到該商家出店經營的行為不嚴重,且屬首次違反,為了教育商家才想出了微信集贊的方式對她進行處罰。”程新星告訴記者。
除了有集贊的文字,該條朋友圈還配有一張圖片,是關于“出店經營”處罰的法規,第二十七條:臨街店面經營者應在規定的經營場所內經營,不得超出經營場所門窗、外墻進行店外經營、作業、堆放貨物或展示商品。第五十九條:臨街店面經營者超出經營場所門窗、外墻進行店外經營、作業、堆放貨物或者展示商品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希望能起到教育作用
程新星稱,吳女士的朋友圈大部分是周邊商家,在他們給吳女士點贊的同時,也能看到出店經營處罰條款的內容。所以,讓吳女士把這個朋友圈的截圖發布在周邊的商戶微信群里,能讓更多商戶知曉。
起初,商家吳女士認為此舉有些丟人,并不情愿轉發朋友圈。但最終在罰款、上路代替執法與發朋友圈三種選擇中,她選擇了發朋友圈,不久吳女士就集滿了18個贊。對此,吳女士表示以后不會再出店經營。
微信朋友圈集贊代替處罰,是否會損壞城管隊員執法處罰的威嚴性?對此,程新星中隊長表示,“吳女士屬于違反條例不嚴重且是首次違反,如果她再次違反,我們會對她進行嚴厲處罰。”
對于發朋友圈免罰的方式是否會繼續使用時,程新星告訴記者:“如果這種方式能起到很好的教育效果,我們以后會考慮推廣集贊免罰這種方式。”
南昌晚報全媒體記者 汪晶晶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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