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安徽日報
2018-07-15 10:58:07
@安徽日報7月15日消息,日前,備受社會關注的潁上縣“6?28”責任事故案的兩名犯罪嫌疑人被檢察機關逮捕。
6月28日凌晨2時許,費某駕駛豫ND1362牌照油罐車,因夜間行車且長時間疲勞駕駛,在通過S102線潁上縣人民橋三岔路口時,誤將直行綠燈看作紅燈,在直行道剎車,緊隨其后的皖K5J106牌照重型貨車剎車不及與油罐車追尾相撞,致油罐車裝載的危化品泄漏并起火爆炸,造成追尾的重型貨車駕駛員林某、附近的水泥罐車駕駛員杜某及路邊居民陳某一家6人死亡,另有3名居民受傷。邢某作為油罐車押運員,在運輸途中睡覺,未盡到對駕駛員費某的監管提醒責任,以致釀成事故。兩名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均違反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相關規定,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
事故發生后,潁上縣檢察院及時派員介入偵查,把握定性,并引導公安機關完善證據。根據案件事實和證據,該院依法決定以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對油罐車駕駛員費某、押運員邢某批準逮捕。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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