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晚報
2018-12-19 23:17:12
【原標題】北京近年最大規模醫療騙保案判決
夫妻“租”醫保卡開藥均獲刑6年
↑被告人被帶入法庭 周宇航 攝
北京市近年來最大規模醫療騙保案昨天當庭判決。宋某、姜某夫妻倆租借冒用他人醫保卡,每次去醫院開4000元的藥,再低價轉賣,至被抓獲前已連續作案8個月,出沒多家大醫院數十次,造成工傷保險基金損失44萬余元,被北京海淀法院認定構成詐騙罪,均獲刑6年。四名出借醫保卡的工友也構成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罰金1萬元。
現場
庭上夫妻翻供 稱丈夫未參與
經檢察院審查,被告人宋某、姜某是夫妻。丈夫姜某曾在北京一家能源公司工作,受過工傷,領到了工傷證。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等規定,工傷職工醫治受傷部位或職業病時,醫藥費用由工傷保險全額支付。而同時姜某也認識不少持有工傷證的前同事。
據公訴人當庭指控,去年10月左右,宋某、姜某以借用證件取藥,并每月支付1500元使用費為由,從被告人孫某、許某、陳某、黃某等4位工友處借得工傷證、醫保卡。然后自當月至今年5月,夫妻倆冒用這4位工友的社保證件,在北京多家大醫院多次看病,開出醫保全額報銷藥品后,低價轉賣牟利,共騙取工傷保險基金446378.61元。
今年5月8日,宋某、姜某被警方抓獲歸案,出借卡的孫某也于當月16日自動投案,三人供述了犯罪事實。檢方認為,宋某、姜某伙同他人詐騙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孫某伙同他人詐騙公共財物,數額較大,均應當以詐騙罪追究三人刑責。
但在法庭上,宋某、姜某均推翻此前供述,稱姜某只租借了工傷證,僅在被抓獲當天參與了開藥行為,給工友的錢是宋某通過丈夫姜某的手機操作的,姜某應屬從犯。
“作為女性如何一個人成功冒用男性醫保卡?”主審法官問。宋某答:“之前不查能開出來。”夫妻倆的辯護人也分別強調姜某為從犯、宋某屬自首。
案情
租工友醫保卡開藥 低價轉賣
去年10月,用姜某自己的工傷證試水開藥轉賣流程可行后,夫妻倆以每月1500元租用了4位工友的工傷證、醫保卡、身份證,開始大規模作案。
從去年10月至今年5月,夫妻倆以每月一次到三次的頻率到北京市多所醫院,冒用孫某等人證件,通過此前獲得的處方底方開具骨科藥品,后將這些藥品在醫院門口、公交站等處,以原價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出售。
今年5月,姜某因人證不符,被醫院窗口查獲,至此夫妻倆已累計開具價值446378.61元的藥品,四名出借人分別領取4500元、7500元、9000元和12000元報酬。二人被警方抓獲后,出借卡的孫某也于當月自動投案。
判決
對兩名主犯適度從嚴 4名出借人適用緩刑
這是北京近年來最大一宗醫療騙保案。
海淀法院認為,被告人宋某、姜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已構成詐騙罪,故分別判處二人有期徒刑6年,罰金10萬元,并責令二人共同退賠涉案金額44萬余元。至于孫某等4名出借人,法院考慮到其行為雖已構成詐騙罪,但均有自首情節,屬從犯,并在庭前均已退繳違法所得,故分別判處四人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罰金1萬元。
該院刑庭姜楠法官表示,此案證據相對充分,六名被告人到案后均做過有罪供述,轉賬記錄、開藥信息、處方箋等亦能夠佐證犯罪事實;雖然兩被告人對部分事實當庭翻供,但考慮到兩人的夫妻關系和證據間關聯性,可采信度極低,且并不影響本案定罪量刑。考慮到本案作案時間長、次數多、社會影響惡劣,法庭在量刑時對兩位主犯適度體現了從嚴,而考慮到4位從犯主觀惡性相對較輕,小懲大誡,選擇適用緩刑。(記者 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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