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
2018-12-23 12:03:12
原標題:老年人出游的法律事
北京市二中院對近5年來該院審結的因老年人旅游引發的人身損害糾紛案件進行的專題調研顯示,老年人旅游發生人身損害案件造成的后果相對較重。一些旅行社以低價吸引老年人成團,降低了旅游品質,增加了安全隱患。
老年人出游,要注意哪些法律問題?
張靜 / 采訪整理
低價老人團,存在哪些安全隱患
劉洋(北京市二中院民六庭副庭長)
日前,北京市二中院對近5年來該院審結的因老年人旅游引發的人身損害糾紛案件進行專題調研。據統計,2014年至2018年,市二中院審理老年人旅游人身損害案件共27件,約占整個侵權類案件數的0.8%。雖然整體數量不大,但損害后果相對較重,其中兩個案件造成老年旅游者死亡后果,7件造成殘疾。
對老年旅游者造成損害結果的因素多樣,如機械碰撞、交通事故、失足滑倒、動物致傷、游樂設備故障等。該類案件存在眾多的侵權主體,旅行社、地接社、租車公司等均需按比例擔責。部分老年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害,需要自行承擔一定責任。
一些老年人參加登山、騎行、徒步、海釣等項目,因遠離城市和人群,遇到險情后救助難度大,容易失去黃金搶救時機。
旅行社采取低價策略吸引老年人成團,壓縮成本,降低品質,增加了安全隱患。“夕陽團”“銀發團”的團員為老年夫妻或獨行老年人,而旅行社僅一至兩個領隊或導游陪伴,很難提供周到、細致的服務保障。
因此,老年人參團一定要選擇有資質的旅行社。參加出境旅游的游客,要選擇經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批準有合法經營資質的旅行社報名。選擇旅游產品時要關注所購買的產品質量和旅行社提供的服務細節,價格過低的產品線路,往往以增加購物次數、增加自費項目等手段來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旅行社拒收老年人怎么破
陳思(律師)
老年人已經成為旅游消費生力軍,全國老齡委調查數據顯示,當前老年旅游人數已占據旅游總人數20%以上。然而,老年人跟團旅行往往遭遇各種限制,年齡超過75歲,旅行社一般不接單,老年人還會被要求提供各類體檢健康證明,被要求有親屬陪同,還要承諾自行承擔意外風險。
從2016年9月1日起,國家旅游局公布的《旅行社老年人旅游服務規范》正式實行,規范要求旅行社不得拒絕60歲以上的老人參團,并且對高齡老人團的服務配備和旅游時間等作出規定。
按照規定,旅行社應與保險公司就旅游意外險的投保年齡上限進行溝通協商,采集老年旅游者個人健康狀況、個人通訊方式、緊急聯絡人等信息,并請老年旅游者當面簽字。75歲以上老人報團,應請成年直系家屬簽字,宜由成年家屬陪同(此條并非強制)。同時,包機、包船、旅游專列、百人以上老年團應配隨團醫生,老年人出游連續乘車時間不應超過2小時,連續游覽時間不宜超過3小時。
現實中老年人遭遇旅行社拒收,怎么破?除了相關部門嚴格執法,對“以年齡為由加收費用”之類的違規行為及時查處,還要加強引導和服務,從制度上和大環境上解除旅行社的后顧之憂。其一,通過對旅游資源的調查和整合,開發更多適合老年人的旅游線路,在安全性和舒適性上下功夫;其二,通過廣泛征求旅游業界和游客的意見和建議,對老年人旅游團的運作流程和細節予以必要規范,要梳理老年旅游面臨的困難和問題,迎合市場、破除壁壘,而不是設置障礙。
老人參團猝死,旅行社能不能免責
方志平(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副教授)
2018年7月,常州74歲的呂某和幾名親屬參加了一個每人998元的香港游旅行團,號稱9天8地,然而旅行的購物行程遠超景點游覽,且每到購物點所有游客都被要求下車進店,不買東西或不到一定時間,不準離開購物點。
途中,呂某提出身體不適要求休息,但導游要求必須下車進店,后老人在廣州到桂林的火車上猝死。家屬認為,呂某出現身體不適要求休息,導游還要求其必須下車是導致悲劇發生的主要原因。旅行社卻表示:旅游宣傳資料中有特別說明,有嚴重高血壓、心臟病、哮喘病等易突發疾病及傳染病患者謝絕參加,因此對游客因心臟病猝死不承擔責任。
旅行社與團員簽了免責條款,且老人確有高血壓和腦梗病史,這種情況下旅行社是不是可免責?要從三個層面分析:
第一,明確游客在報團之前就清楚了解免責條款的內容,旅行社應對此給予明確提示,否則免責條款無效;第二,明確旅行社是否問詢老人的相關病情,以及老人是否隱瞞,如果旅行社并未問詢或在了解老人既往病情后未拒絕其入團,則不能免責;第三,即使老年人刻意隱瞞了病情,還需要明確旅行社是否盡到救助責任,否則旅行社還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呂某的案件還未有結果,此前法院對于另一起老年游客猝死案例的判決可以參考,法院認為,旅行社雖提供了游客本人簽名的含有免責條款和安全須知的協議,但旅行社在旅游前未要求旅游者提供健康證明,也未組織旅游者進行體檢,未能針對老年游客存在的旅游風險盡到充分告知的警示義務,酌情確定旅行社承擔游客猝死事件25%的賠償責任。
一定要簽訂規范的旅游合同
馬愛萍(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旅游管理系教授)
旅行過程對于游客來說是“無縫連接”的整體,但其實涉及到很多環節、機構。對旅行社來說,從產品設計、風險預案到與國外合作商的對接,包括發生意外后的理賠流程等,每個部分都要管理好。
旅行社要有防患于未然的意識,在風險控制方面,要建立數據庫,列出消費者可能會涉及到的風險以及遇到某種情況該怎么處理、跟誰銜接、涉及哪些責任方等,建立面對突發情況的應急機制。
隨著中國老齡人口,特別是中高收入老年人群的增加,預計老年人旅游市場未來將愈發龐大,因此針對老年人旅游的專項服務要求和服務標準也要盡快形成。監管部門應出臺針對老年游客群體的特殊服務要求,在指導國家A級景區、度假區建設中注重對老年游客的人性化關懷。
老年游客要注意,參團時一定要簽訂規范的旅游合同。旅游合同是旅游投訴受理機構及法院處理旅游糾紛的重要依據,一旦旅行社發生違約,合同就是有力的證據。即使參加一日游,也要索取正式發票和簽訂規范的旅游合同,簽訂合同時應注意對方所蓋公章,清楚自己到底與哪家旅行社存在法律關系,投訴受理機構會根據合同中所蓋旅行社公章向旅行社下達旅游投訴受理通知書并對投訴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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