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工人日報
2019-01-14 07:42:01
個人信息保護缺失、大數據殺熟普遍、共享出行押金難退、網購平臺售假治理難、移動支付安全漏洞……近日,中國消費者協會、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聯合發布的《2018年十大消費維權輿情熱點》顯示,去年消費維權仍然面臨多重挑戰,與上年的榜單相比,互聯網+領域依然問題多多。
個人信息保護有待加強
2018年,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成為網絡安全領域的關鍵詞,網絡時代的個人信息保護問題受到廣泛關注。6月份圓通被曝10億條快遞個人信息被掛到外網上公開售賣。8月底華住酒店被曝集團數據泄露,事件涉及1.3億個人信息與5億開房數據。
盡管過度收集行為已經侵犯了用戶的隱私,信息泄露更是給用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但是相關法律規定過于籠統缺乏可操作性,責任主體違法成本過低,給消費者帶來了更大的個人信息泄露風險。要真正保護好“大數據時代”的個人隱私,需要完善法律、法規和強化監管,給互聯網企業收集用戶信息等行為戴上“緊箍咒”。
不過,去年9月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公布,旨在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解決相關問題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與《數據安全法》被列入第一類項目,有望使個人信息保護早日進入法制化軌道。
大數據殺熟普遍
去年3月,“大數據殺熟”一詞開始進入大眾視野。事件起因于一名網友曬出自己的親身經歷,表示其長期在某網站預訂價格在380~400元之間的酒店房間,可實際使用朋友賬號查詢就會發現同一房間顯示為300元左右。事件網上發酵之后,許多人都紛紛曬出類似經歷的證據。此后,媒體報道稱,一些知名互聯網平臺提供的打車、在線票務、酒店預訂等服務,均存在大數據殺熟問題。
輿論認為,這種“殺熟”的銷售方式不僅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和隱私權等正當權益,也嚴重背離了市場經濟的公平誠信原則。
對此,中消協指出,在互聯網時代,數據已經成為一種新的商業資本,利用得當可以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但是,技術中立并不代表對技術的使用是無害的,技術使用不得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以大數據殺熟為例,大數據的加工與使用需要相關機構、法律法規、技術倫理等多方面的約束與監管。不過,今年正式實施的《電子商務法》對這一問題進行了明確約束。
共享出行押金難退
2018年,共享汽車Togo途歌、共享電單車享騎、共享單車ofo先后爆出挪用押金、企業倒閉、退款難等問題。其中,押金難退再度成為共享經濟的投訴熱點。
去年12月初,中消協公布的《2018電商行業消費數據報告》指出,共享經濟的投訴量在2018年呈現上升趨勢,主要集中在共享出行領域。其中,共享單車投訴量占比最多,達67.5%。在共享單車投訴中,問題最多的是“退押金難”,占比高達71.8%。
輿論認為,共享經濟作為一種創新經濟模式,創業者試錯、資本市場博弈不可避免,但不能讓消費者成為最終的受害方與買單方。無論出于什么原因,挪用用戶押金都不應該。因此,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市場監管力度,從制度層面對押金的保管和使用進行管控,勢在必行。
網購平臺售假治理難
網購平臺的假貨問題向來是消費維權的輿情熱點?;仡?018年,主打低價的拼多多借力微信社交分發渠道,主攻“五環外”下沉市場,完成赴美上市,實現跨越式發展。但是,在拼多多快速發展的背后,各類“物美價廉”的高仿商品或傍名牌產品也引發輿論關注。2018年,淘寶、天貓、京東等眾多網購平臺也被曝存在售假、真假貨混賣等問題,網購環境仍待改善。
輿論認為,電商平臺給消費者帶來更優惠的產品和更便利的服務,這值得肯定。但是,摒棄假貨、誠信經營,是電商平臺的責任與義務,也是商業行為的底線。
中消協有關人士指出,安全和質量是網絡交易的底線要求,平臺經營者應當切實履行法定義務和責任,采取有效措施,杜絕假冒偽劣商品。(記者 楊召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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