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微信公眾號
2019-04-29 14:20:04
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微信、支付寶進行借貸。倘若對方不肯還錢,而你保存了相關證據,法院會支持嗎?
近日,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1
老同學通過微信借錢
陳某、邱某本是同鄉,也是初中、高中同學,兩人關系較好,一直保持聯系。
2017年1月16日,邱某通過微信向陳某借款,“有個項目急需簽約,我手頭不夠,找你周轉兩三萬,22號給你。”
于是,陳某分別通過建行網銀支付,微信、支付寶轉賬等方式向邱某共計支付了2萬元。
邱某微信回復道:“收到收到,感謝了,過幾天給你。”
2017年1月22日后,陳某多次向邱某催款,但邱某卻以各種理由推脫。
“凌晨去收賬,撲空了。”
“匯票未到賬。”
“再晚一點給你,最近在做籌備。”
“下次給你。”
因邱某遲遲不肯還款,陳某遂將老同學訴至開福區法院,要求邱某償還本金及逾期利息,并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微信賬戶信息等證據材料。“我當時在廣西,被告在湖北,不好出具借條。”
法院認為,公民之間意思表示真實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本案中,被告向原告借款,雖未出具借條,但其與原告在微信上的交流足以構成借貸合意,在原告向其支付2萬元借款后,雙方之間的借貸關系已經成立,被告邱某應向原告陳某歸還借款本金2萬元。
對原告主張的逾期利息2100元,法院予以支持。判決被告邱某向原告陳某償還借款本金2萬元、利息2100元。
法官提醒,
網上轉賬存在一定的風險,而取證并非截取聊天記錄那么簡單,需要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需要具備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
所以,一定要注意保存相關證據。若雙方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哪些可以作為證據材料?
如:證明雙方借貸合意的聊天記錄、電話錄音、微信轉賬記錄、身份信息證明(你要證明這是對方使用的微信,這個你可以通過微信真人頭像、朋友圈照片、微信實名認證、綁定的手機號碼、運營商協助調查等途徑進行核實)等證據。
3
微信借貸的注意點
1.轉賬前要確認對方身份,可通過電話錄音、視頻通話、短信等形式核實。
2.網上轉賬后應及時補借條,借條一定要規范;同時轉賬附言要寫好,應標注轉賬用途。
3.建議盡量采用傳統的借條及銀行轉賬方式進行借貸。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