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19-05-31 16:16:05
新華社北京5月31日電(記者胡浩)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續梅31日介紹,為進一步落實2019年高考安全工作責任,近日教育部與各省(區、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簽訂了高考安全責任書。
安全責任書明確,省招委是本轄區治理高考環境、維護考試安全、整治考風考紀、組織考試及實施錄取的責任主體。省招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及招生考試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是直接主管責任人,省招委相關部門的主要領導對本部門高考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負全責。
安全責任書強調,省招委要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做到招生信息“十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等工作禁令,不得出臺含有違規“點招”錄取和降低標準違規錄取考生的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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