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19-06-27 14:36:06
新華網北京6月27日電(于子茹)27日,最高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檢察機關開展監獄巡回檢察試點工作情況,介紹全面推進監獄巡回檢察工作安排。據悉,從今年7月1日起,全國檢察機關將全面推進監獄巡回檢察工作。
自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最高檢在全國部分省(區、市)檢察機關部署開展了監獄巡回檢察試點工作。從今年3月份開始,試點部署已經覆蓋全國。截至今年5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對452個監獄開展1262次巡回檢察,共發現問題7238個,發出書面糾正違法和檢察建議2808件,得到糾正2008件,與以往僅實行駐派檢察相比,成效明顯。
最高檢第五檢察廳廳長王守安介紹,巡回檢察主要是對監獄執行有關法律規定、刑罰執行活動情況進行監督,重點是監管安全、罪犯教育改造和刑罰變更執行等工作。巡回檢察也是辦案,檢察機關集中人員力量針對監獄執法活動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或者違法問題通過檢察建議等方式進行監督糾正,督促監獄落實整改到位,促進監獄規范執法。
“巡回檢察人員不固定、巡回檢察方式和手段更為豐富,解決了駐派檢察中存在的‘熟人熟事、一團和氣’‘拉不下情、下不了手’的現象,檢察人員發現問題更加深、細、實,發現一些平時難以發現的深層次問題。”王守安說。
此外,各地檢察機關在巡回檢察工作中,堅持問題導向,還將巡回檢察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監督維護刑事被執行人合法權益、查辦司法人員瀆職侵權職務犯罪等工作相結合。經過一年的試點,各試點檢察院開展巡回檢察后發現問題數量同比明顯上升,監督效果進一步凸顯。
例如,山西省檢察機關試點一年期間,向監獄發出檢察建議書的數量是上一年的3.5倍;云南省檢察機關試點期間共開展巡回檢察264次,發出檢察建議書293件、糾正違法通知書276份,分別是上一年的5.5倍和2.2倍。
王守安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將加強對駐派監獄檢察室檢察人員工作情況和上輪巡回檢察工作情況的檢查,進一步落實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的有關要求,認真研究需要追責的具體情形,對巡回檢察應當發現而沒有發現、應當監督糾正而沒有監督糾正的,依法追求有關人員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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