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網
2019-08-21 12:41:08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21日上午10時,在全國人大機關辦公樓舉行第一次記者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同志介紹立法工作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記者提問:近期,各地頻頻發生高空拋物墜物,給他人帶來損害的事件,也引發了社會的高度關注。請問如何從立法的角度對這種現象進行治理和防范?謝謝。
發言人臧鐵偉回答:謝謝你的問題。我們也關注到,近來發生了一些高空拋物和墜物的致人傷害,嚴重的還發生了致人死亡的案件,頭頂上的安全也引發了社會的普遍關注。對這個問題,我國現行的法律從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等方面做了非常全面明確的規定。首先,這類行為是有可能構成犯罪的,我國刑法雖然沒有專門規定高空拋物的罪名,但是對于以故意殺人、傷人為目的進行拋物的,有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或者是故意傷害罪。對于高空拋物過失致人死亡或者致人重傷的,也有可能構成過失致人死亡或者過失致人傷害罪。對于高空拋物行為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的,還可以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相關罪名追究刑事責任。如果尚未構成刑事犯罪的,也要依據現在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建筑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規定,考慮追究行政方面的責任。比如,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要給予治安拘留。追究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并不能免除行為人的民事責任,在民事責任的承擔方面,現行的侵權責任法第85條、第87條也作出了比較明確的規定,針對責任人明確的情況下,如何承擔責任的問題,第85條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87條規定:對于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以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對這個問題,最關鍵的一個難點主要在于要及時準確地查明責任人,也就是高空拋物和墜物的責任人,這就要求公安機關等相關機關及時調查、認真查清責任人。要充分發揮法律的威懾作用,查明責任人之后,該承擔什么責任就要承擔什么責任,嚴格執法。另外,還要提高建筑物設計施工的質量,提高公民的素質,切實減少高空拋物和墜物情況的發生。在立法方面,目前正在審議的民法典侵權責任編草案在二審時已將這個問題作為一個重點予以研究,草案三審稿將在現在侵權責任法規定的基礎上對這個問題做出有針對性的規定。我們立法工作機構也將持續關注這個問題,繼續深入研究和完善相關的立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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