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19-11-21 15:07:11
新華社蘭州11月21日電(記者張玉潔、范培珅)記者日前從甘肅省生態環境廳獲悉,近年來甘肅省加快生態環境保護的立法工作,推動解決下位法與上位法抵觸的情況。
2014年以來,甘肅共修訂、出臺了《甘肅省自然保護區條例》《甘肅省輻射污染防治條例》等6部地方性法規。其中,《甘肅省環境保護條例》已審議通過,2020年1月1日起將實施。
下位法與上位法相抵觸,是近年來祁連山、秦嶺等一系列生態事件中暴露出的法律問題。甘肅在修訂地方性法規時,著力解決這一矛盾。甘肅省生態環保督察專員蔡桂星說,《甘肅省環境保護條例》以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為導向,上位法是2014年修訂、有“長牙齒的法律”之稱的新環保法。在條例修訂過程中,修改了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費征收、限期治理、污染轉移等方面與上位法不一致或相抵觸的內容;補充了上位法中新增的區域限批、生態保護補償、按日連續處罰等內容。
“條例沒有超越權限立法的情況,在設定范圍上沒有出現與上位法沖突的現象。”蔡桂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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