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2019-11-21 17:34:11
編者按:為幫助廣大黨員、干部、群眾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中央有關部門組織編寫了《〈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輔導讀本》,對全會《決定》進行了全面闡釋,是學習領會全會精神的權威輔導材料。
近日,人民日報刊發其中系列文章,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摘選其中內容,推出學習要點問答,以饗讀者。今日推出“完善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各項制度”要點問答。
如何理解“堅持黨的領導的核心要義”?
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這個最本質特征和最大優勢,核心就在于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國家治理體系的大棋局中,黨中央是坐鎮中軍帳的‘帥’,車馬炮各展其長,一盤棋大局分明。”
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是一個成熟的馬克思主義政黨必須始終堅持、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含糊和動搖的重大原則。馬克思、恩格斯在創建和領導無產階級政黨的過程中,堅決反對無政府主義傾向,對巴枯寧所主張的“支部自治、各自治小組的自由聯合、反權威主義、無政府狀態”等觀點進行了嚴厲批判,明確提出無產階級政黨必須凝聚自己的所有力量,強調如果每一個支部、每一個人都各行其是,黨就只能陷入瓦解,就不能成為堅強統一的組織。
我們黨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一整體。早在革命戰爭年代,毛澤東同志就反復強調黨的統一領導問題,提出要把黨建設成為“全國范圍的、廣大群眾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完全鞏固的、布爾什維克化的中國共產黨”。新中國成立后,毛澤東同志指出:“為了建設一個強大的社會主義國家,必須有中央的強有力的統一領導,必須有全國的統一計劃和統一紀律,破壞這種必要的統一,是不允許的。”
我們黨成立98年來的實踐證明,什么時候全黨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黨的事業就不斷取得勝利;離開了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黨的領導就必然弱化,黨的事業就必然遭受挫折。
我們黨在不同歷史時期,分別形成了哪些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制度和規矩?
1、我們黨從成立之初,就強調全黨服從中央,并把它作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基本規定。黨的二大通過的第一部黨章,規定“全國大會及中央執行委員會之議決,本黨黨員皆須絕對服從之”。1928年,黨中央在《關于各省委對中央的報告大綱》中,對報告的時間、種類、內容及保密要求等作出詳細規定。黨的六屆六中全會明確提出:“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黨的一切工作由中央集中領導,是黨在組織上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各級黨的委員會的委員必須無條件的執行,成為一切黨員與干部的模范。”此后,黨中央相繼制定《關于中央委員會工作規則與紀律的決定》《關于統一抗日根據地黨的領導及調整各組織間關系的決定》《關于健全黨委制的決定》等,要求全黨加強集中統一領導。黨的七大把“四個服從”作為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寫入黨章,并強調“四個服從”最根本的是全黨服從中央。1948年,毛澤東同志親自為黨中央起草《關于建立報告制度》的指示,要求各中央局和分局必須堅持事前請示、事后報告,每兩個月向黨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綜合報告,隨后請示報告制度在全黨全軍普遍建立起來。
2、新中國成立后,黨中央及時在中央人民政府建立黨組,規定政府工作中一切主要的和重要的方針、政策、計劃和重大事項,必須經過黨中央討論和決定或批準;成立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領導的財經小組、政法小組、科學小組、文教小組、外事小組,全面領導有關工作。黨的七屆四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增強黨的團結的決議》強調,“黨的團結的唯一中心是黨的中央”,“必須把任何地區、任何部門的黨的組織及其工作看作是在中央統一領導下的整個黨及其工作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改革開放后,我們黨堅持并不斷完善關于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制度規定,在《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對堅持集體領導、維護黨的集中統一作出明確規定,確立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基本原則,制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工作規則,探索建立巡視制度,并把維護黨中央權威、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作為黨內監督的首要任務。這些制度機制,有力推動了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具體化、制度化、規范化。
4、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保證全黨服從中央、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黨的政治建設的首要任務,改革和完善堅持黨的領導的體制機制,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陸續制定或修訂了《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共中央政治局關于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從制度上保證黨的領導全覆蓋,保證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更加堅強有力。黨中央還作出一系列重大制度性安排,如中央書記處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國務院黨組、全國政協黨組、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每年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中央政治局報告工作,中央政治局同志每年向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書面述職,健全一系列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工作機制等,這些制度舉措為全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供了有力保證。
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需重點把握哪些方面?
完善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各項制度,才能更好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更好發揮黨的領導這一最大優勢。據《決定》精神,要重點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完善落實“兩個維護”的制度。
(二)健全黨中央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
(三)完善推動黨中央重大決策落實機制。
(四)嚴格執行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制度。
(五)健全維護黨的集中統一的組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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