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農民日報
2020-03-23 07:19:03
2020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重點培育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這是家庭農場自2013年以來連續第八年寫入中央一號文件。家庭農場作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與現階段生產力發展相適應的一種生產關系,是我國農業現代化的重要力量和發展方向。
以農戶為主體 堅持家庭經營的基礎性地位
農戶經營是發達國家土地經營的主要范式,英、法、美、德、日等國家農戶經營的比例都在80%以上。農戶經營之所以能成為最普遍的農業經營形式,因為其符合農業的產業特征、具有顯著的經營經濟性并且適應農業現代化的發展方向。以農戶為主體推進家庭經營,既可以發揮家庭經營的優勢,又可以避免農村土地大量集中可能導致的社會結構劇烈變動。
以農戶為主體培育發展家庭農場,要以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為基礎。經營家庭農場需要具備一定的農業生產經驗、市場意識和管理能力,當前多數農民并不具備這種素質。培育一支新型職業農民隊伍,可以為發展家庭農場提供人才支撐。新型職業農民既可以從務農農戶中遴選,也可以鼓勵和引導返鄉、下鄉人員高起點從事現代農業。
要以穩定土地流轉關系為保障。當前農村土地流轉體系還不成熟,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戶創辦家庭農場的積極性。應繼續積極探索“三權分置”的有效實現形式,引導農村承包地經營權長期、穩定地流向那些有長期務農意愿的農戶手中,穩定家庭農場發展預期。
要以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為支撐。農業社會化服務是小農戶與現代農業有機銜接的紐帶,是小農戶得以擴大經營規模的重要支撐。應當大力扶持各類社會化服務組織,引導它們拓展服務種類、延伸服務鏈條。同時,要鼓勵和引導家庭農場發揮生產性服務功能,不斷增強服務主體的多元性。
放寬經營自主權 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
市場化是我國農業農村改革四十余年最重要的經驗之一,對于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提升農業競爭力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現階段發展家庭農場,市場化仍然具有很大的改革空間,將為提升家庭農場競爭力提供巨大動力。特別是在經濟全球化、貿易自由化、城鄉一體化背景下,家庭農場的市場化程度越高、對政府的直接依賴程度越低,越能夠在全球農業競爭中保持優勢。
以市場導向培育發展家庭農場,就是要真正讓農戶做“主角”,讓市場“說了算”,要相信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會創造出最佳效益、最佳質量和最具競爭力的家庭農場競爭格局。
一方面,要賦予家庭農場更大的經營自主權。根據市場需求進行生產是家庭農場生存和發展的內生動力,他們能夠貼近和了解市場,根據市場需求變化做出調整。另一方面,政府也要“不缺位”,要為家庭農場發展保駕護航,做好服務和支持。當前應當重點在建設土地流轉公共市場、發展社會化服務體系、推動農村金融保險制度創新、加強基層公共服務體系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加大力度、有所作為。
依據自身特點 實現最佳規模效益
家庭農場要實現規模效益,必須達到一定規模,但絕不是越大越好。從經濟學角度看,經營規模過大會影響土地產出率,不利于實現最佳規模效益。理論研究表明,在一定限度內,擴大土地規模的確可以提升勞動生產率和土地生產率。但是超出一定限度后,繼續擴大土地規模,盡管勞動生產率會進一步提高,但土地生產率將會下降。因此,發展家庭農場要兼顧勞動生產率與土地生產率,把經營規模控制在適度范圍內。
從我國國情、農情出發,當前不具備普遍發展大規模家庭農場的基本條件。家庭農場規模的變化,既是技術演進的過程,也是社會變遷的過程,不能只看效率這一個指標,還要考慮當地農業資源稟賦情況、工業化和城鎮化發展水平、農業人口的轉移程度,以及農業分配對社會公平的影響。我國人多地少,戶均耕地規模僅相當于歐盟的1/40、美國的1/400,在全球范圍內幾乎是最小的。同時,由于“半城鎮化”現象的存在,我國農村勞動力向城鎮轉移具有一定的反復性和曲折性,依靠城鎮化減少農民是一個長期的漸進過程。在這種背景下,發展家庭農場特別要把握好規模的“適度”。
培育發展家庭農場不能以規模論英雄,應從規模導向轉向效益導向。只要農戶實現了最佳效益,規模可以大一點、也可以小一點。那么從自身效益最大化出發,農戶究竟需要多大的土地規模?可以從兩個方面來把握,一是經營規模與家庭勞動能力相匹配,保證既能夠充分發揮家庭成員的潛力,又避免因大量雇工而推高生產成本、降低產品競爭力。二是要與能取得相對體面的勞動收入相匹配,即家庭農場人均收入水平應達到或超過當地城鎮居民。
立足發展特點 積極思考穩步前行
要充分認識到發展家庭農場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從全球農業競爭看,隨著農業市場化和全球化的快速推進,中國農業越來越深入地融入了全球農業競爭體系中,小規模農業缺乏競爭力的問題日益彰顯。這就倒逼我們要在擴大經營規模、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競爭力上有所作為。從我國農業發展實際看,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水平的提高,大量農村青壯年勞動力選擇外出務工經商,務農勞動力老齡化和農業副業化現象在全國各地不同程度存在,“誰來種地”“怎么種地”的問題日益突出,探索發展更加高效的農業組織形式刻不容緩。
另一方面,要尊重家庭農場發展規律,不能急于求成,不可強制推進。家庭農場的大范圍發展要以大量農村勞動力的穩定轉移為前提,脫離勞動力轉移片面強調發展速度,會使相當多的農民因失去土地而陷入困境。目前,我國還有約1.6億戶農民家庭在經營耕地,戶均耕地規模不足10畝,如果要達到戶均百畝左右的耕地規模,需要轉移出近90%的農戶,這在短時間內是難以實現的。這意味著普通農戶和家庭農場在當前及今后很長一段時期內將長期共存,我們對于發展家庭農場要有足夠的歷史耐心。
同時,我國幅員遼闊,各地資源稟賦、經濟社會發展條件差異較大,家庭農場發展的基礎和條件各不相同。因此,培育發展家庭農場必須立足當地實際情況和所處的發展階段,必須尊重當地農民意愿,因地制宜、因時制宜,使家庭農場發展速度與當地二三產業發展水平和農村勞動力轉移程度相適應。
(作者單位:山東省濰坊市科學發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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