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科技日報
2020-04-16 14:05:04
今年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上強調,要從保護人民健康、保障國家安全、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系統規劃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全面提高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在疫情防控特殊形勢下,“生物安全”顯得尤為重要,將生物安全上升到國家安全的高度,中國正在筑起國家生物安全“防火墻”。
生物安全威脅離日常生活并不遠
對于公眾來說,“生物安全”更像是個遠離日常生活的學術概念,其實生物安全在我們的周圍無處不在。張衛文教授介紹:“從我國2003年的SARS,到近十年連續爆發的H1N1流感病毒、中東呼吸綜合征、埃博拉病毒、寨卡病毒以及最近的新冠肺炎病毒等疫情表明,全球新突發大規模傳染病已進入歷史高發時期。包括大規模城市化、跨國人口流動、溫室氣候、病原體進化等在內的外因變化,大大提高了疫情預警、監測、診斷、藥品研發、病原體溯源等防控工作的難度。”
“新型兩用生物技術誤用、濫用和謬用風險也在加劇。”張衛文表示,
以合成生物學和基因組編輯技術為代表的新型兩用生物技術,一方面能夠在醫藥,能源,環境應用等方面為人類帶來前所未有的福利,同時也為人工設計、改造病原體掃清了技術障礙,可在短時期內顯著增強毒素的毒性和致死能力,加之技術應用的門檻大幅下降,加劇了技術誤用、濫用和謬用的可能性和隱蔽性,對生物安全監管形成了重大挑戰。
此外,生物實驗室的安全隱患、外來物種入侵、國家重要遺傳資源和基因數據的流失,以及生物武器與生物恐怖主義威脅等問題都在生物安全范疇。張衛文舉例說:“目前我國已確認的外來入侵生物多達618種,其中侵犯農業生態系統的約占50%,每年給國家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逾2000億元,諸如稻水象甲能造成部分地區水稻幾乎絕產絕收,而“超級”雜草——長芒莧的生長會造成嚴重的‘生態災難’。”
健全應對生物安全威脅的
長效機制
對于上述威脅,張衛文建議,抓緊制定我國生物安全國家頂層設計和戰略規劃,從組織行政管理、各類智庫建設、國家生物安全資質的實驗室平臺群、威脅因子分類評估、風險甄別與早期預警、快速反應與檢測監測、技術研發、公眾教育、獎懲規則、企業監管、物資儲備等各個維度進行全面戰略規劃。
“目前美國公開的生物安全四級實驗室已達15個,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多達1300多個;而我國只有武漢、哈爾濱和昆明三家P4級生物安全實驗室,46個P3級生物安全實驗室,一些人口密集的重點城市,如天津市,尚未建立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實力差距非常明顯。”張衛文給出以下建議:
① 國家進一步鼓勵與加速發展生物安全領域顛覆性的防御與管控創新技術;
② 積極開展生物安全檢測設備與產品、疫苗和藥物,以及生物安全防御裝備研發;
③ 形成一批生物安全領域的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和一批生物安全領域的國家級智庫,著力培養具備生命科學和社會科學的復合型人才,提升我國生物安全的研究能力和技術儲備,為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提供科技支撐保障。
頂層設計亟待出臺
中國生物安全法
“一直以來,我國生物安全立法分散,缺乏上位法以發揮統領的作用,亟待出臺中國生物安全法,從制度頂層設計上解決這一問題。”張衛文介紹,《生物安全法》草案于2019年10月21日首次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構建國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制度保障體系,有助于提升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加快出臺生物安全法,既能完善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也能體現中國作為負責任大國的擔當與作為。
張衛文坦言,目前一些生物安全技術產品還做不到自主可控,應在國家科技計劃中加大對生物安全科技研究及支撐平臺的布局和支持力度。支持生物安全防御與管控技術研究,以及生物安全應急防控藥品、裝備及器材研究、開發,推動生物安全核心關鍵技術和重大防御產品的成果產出與轉化應用,建立生物安全資源和信息庫,建立生物威脅監測與預警系統,提升生物安全的科技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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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有效規避具有兩用性的生物科技創新可能帶來的安全隱患,我國還應該建立從政府行政管理機構到學術協會,再到大學、研究機構甚至具體實驗室等多層次、多角度的生物科技創新監管體系。”張衛文認為,普及和強化對新型生物兩用技術的安全性和生物倫理教育,不斷加強社會各界對生物科技創新面臨的機遇和風險的認識,對維護生物安全也非常重要。
陳曦 【編輯: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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