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月談
2020-05-12 11:09:05
半月談評論員 徐漢
近日,快遞柜超時收費話題引網民關注。4月底,深圳市豐巢科技有限公司宣布豐巢快遞柜業務將于4月30日推出會員服務:會員月卡每月5元,季卡12元,可享受7天長時免費存放快遞服務;普通用戶可免費存放12小時,超時后的每12小時將收取0.5元,3元封頂。
消息一出,不少消費者提出質疑。“收貨地址寫的我家,不是快遞柜,不給我送上門,我還要出錢?”“誰放找誰要錢去,我讓放了?”“12個小時就收費?要是早上八點扎堆放快遞,996的人就不配擁有快遞了唄?”
前有輿論“炸鍋”,后有付諸行動。自5月7日杭州某小區業委會以“未經協商,有違當初進駐談判時的介紹,侵犯小區業主利益”為由,宣布停用豐巢快遞柜以來,已有杭州、上海等多地百余家小區業委會以單獨或“小區聯盟”的形式對豐巢快遞柜說“不”。
誠然,現代生活節奏下,常存在家中無人無法派單的情況,快遞柜的出現對消費者和快遞行業來說,無疑都是一種“解脫”,是民生痛點、市場需求催生的一種商業模式。毫無疑問,從加快快遞柜循環和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角度來說,超時收費模式也是一種合理的“必然”。但消費者為何產生怨言?關鍵在于這種收費模式目前存在一些不合理因素:
“默認放快遞柜”,消費者有“被消費”的“韭菜感”。“仿佛沒有人記得,快遞員把快遞送到家才是天經地義。”長期以來,一些快遞公司為提高效率養成了“默認放快遞柜”的習慣。對此,已有浙江、福建、山東等多地相關部門明確表示,快遞需經收件人同意后才能放在快遞柜中,其中福建省消委會更是明確表示,未經收件人同意,快遞存入快遞柜產生的費用應由快遞公司承擔。在放快遞柜的問題上,若是消費者主動提出要求,收費無可厚非,但如果消費者明明能夠接收快遞,卻被迫跑到快遞柜去交錢取貨,未免讓消費者有“被收割感”。
單方面規定12小時的免費期,讓許多外出時間長的消費者難以接受。“辛辛苦苦加個班,回來還得給你創造收益?”“12個小時”的限制,引發網民自嘲。生活節奏的加快為快遞柜的出現提供了契機,但在“起早貪黑”如此之快的節奏下,12小時是否太短?微信公眾號“豐巢快遞柜”在9日晚推送了《致親愛的用戶一封信》一文,文中稱派件高峰集中在早上9點至11點之間,“確定免費保管12個小時,就是基于這個派件高峰時段推算,最晚到晚上11點,用戶一般也能到家把包裹取走了”。但9點離家上班對大多數需要工作的人來說是“不可抗力”,快遞公司以早上派件時間開始計算免費期并不合理。
顯然,快遞柜收費爭議中,焦點并不在于價格,而是收費方式存在某種程度被企業單方面決定的“強制”因素,有“強買強賣”的味道。理論上,消費者可以“不買”,但由于每個人都要收快遞,消費者在上述收費方式面前并無多少選擇權。市場經濟面前,消費者并不排斥收費,排斥的是突如其來的“被消費”和“為他人作嫁衣裳”。
如何解決爭議?企業應充分尊重消費者選擇權,適當延長代存時間,方能免去對消費者“割韭菜”之嫌,重新贏得消費者好感。對于企業來說,只有實實在在回應關切,才能長遠發展。畢竟,為解決民生痛點而生的快遞柜不失為一種好生意,千萬別急著發財,把一手好牌打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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