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20-06-03 22:22:06
新華社上海6月3日電(記者蘭天鳴)上海市崇明區(qū)人民法院3日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邢某某非法獵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處罰金5000元,并公開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該案是長三角區(qū)域首例非法獵殺中華鱘犯罪案件。
經查,2019年8月6日,犯罪嫌疑人邢某某駕駛自購漁船從江蘇省啟東市連興港出發(fā),在沒有取得捕撈許可證的情況下,行至上海市崇明區(qū)佘山島北面水域實施無證捕撈,并使用機輪劈水網進行拖網作業(yè)兩次,捕獲花鰱、鱸魚及一條中華鱘。
邢某某將上述漁獲物從拖網上取下時,發(fā)現該疑似中華鱘個體無活力但尚未死亡,即將該魚連同其他漁獲物一并放入船上冰柜內進行冷藏,欲自行食用。2019年8月7日凌晨,邢某某將船只停靠在上海市崇明區(qū)陳家鎮(zhèn)奚家港閘口處時被漁政部門查獲。經DNA及年齡鑒定,涉案中華鱘死亡個體全長60厘米、重1.87斤,年齡約為1齡至2齡,系幼魚,是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公訴機關暨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邢某某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應當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邢某某的行為破壞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請求判令邢某某賠償因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所造成的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共計40000元,并公開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經過近兩個小時的庭審,合議庭當庭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被告人邢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邢某某賠償因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所造成的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共計40000元;被告人邢某某就其行為公開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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