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7月24日訊 近日,河南商丘柘城縣劉女士因家暴跳樓一事,在網絡上持續熱議。7月24日,閃電新聞記者致電河南商丘婦聯,工作人員表示相關負責人已在著手處理該事件,并表示負責人會與記者聯系,但截至發稿,記者仍未收到回復。
據澎湃新聞報道,7月24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人民檢察院負責該案件的李姓負責人稱,劉女士因遭到丈夫毆打被迫從樓上跳下,因此跳樓行為和丈夫毆打行為之間存在間接聯系。該院已于6月15日以故意傷害罪對劉女士的丈夫竇某提起公訴,并在公訴中把劉女士跳樓行為列為該案件的加重情節,建議法院從重量刑。另據北青-北京頭條報道,柘城縣法院政治處工作人員稱,目前該事件民事和刑事案件都在進行審理,男子已經被刑拘。
事件回顧:
2019年8月13日,劉女士丈夫竇先生因為外出賭博,被母親發現后,將其當場辱罵一頓。竇先生認為是妻子向母親告狀,才害得自己沒有面子,便將怨氣全部撒在劉女士身上,對其進行毆打。
劉女士回憶,當時,竇先生在毆打完之后,將其鎖在二樓,并將手機收走。之后,劉女士為了逃跑,選擇從二樓窗臺跳下,后被人救起送往醫院。
劉女士提供的一份醫院的手術記錄顯示,其腰椎爆裂性骨折伴椎管狹窄并雙下肢截癱、左側眼眶內側壁骨折等身體多處骨折。
根據劉女士提供的一份時間為2019年11月25日柘城縣公安局出具的《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經過對面部、左眼部鑒定,劉女士的左眼部骨折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一級。劉女士告訴記者,當時警方認為劉女士跳樓是自殺行為,“只能鑒定左眼眶,不能做全身鑒定”。但劉女士認為,自己跳樓也與其丈夫有關,并表示將申請重新鑒定。
在此之前,劉女士告訴記者,丈夫已有兩次毆打自己的行為,但為了孩子,最后自己都選擇了原諒。
如今,跳樓事件已經過去近一年,劉女士仍然無法正常下地行走,外出只能靠坐輪椅。并且,劉女士至今仍然沒有與丈夫成功辦理離婚手續。
今年7月14日,法院就雙方離婚案進行一審,但因為丈夫不同意離婚,雙方意見不統一,法院要求調解,并表示要等刑事判決有結果后,再一起決定。對此,劉女士表示無法接受,并且正在申請再審。
7月24日,據劉女士介紹,當地法院已聯系她重新提交傷情鑒定報告及毆打監控,將盡快做出離婚判決。“不需要二次開庭,直接判決。”
閃電新聞記者 王雷濤 綜合澎湃新聞 北京時間 北青-北京頭條等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