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參考報
2020-08-24 08:04:08
內蒙古部分高標準農田項目“建而未補”
扶農不成反坑農,墊資合作社負債累累經營困難
為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原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于2017、2018年開展了農村土地整治“先建后補”項目。項目完成時正趕上政府職能轉隸,農田整治職責由國土資源部門劃入農業農村部門,許多項目至今“建而未補”。記者近期調查了解到,內蒙古部分合作社借款建設高標準農田,由于補助資金遲遲未支付,合作社面臨極大負債壓力,嚴重影響了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新建成的高標準農田實際效用也未得到充分發揮。
高標準農田建成兩年拿不到補貼
農村土地整治“先建后補”項目是指由農牧業合作社等主體自行籌集資金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待項目驗收合格后,由自治區按約定比例補助財政資金。記者近期在內蒙古多地調研發現,有些項目已竣工一兩年,卻至今未拿到補貼。
呼倫貝爾市扎蘭屯市薩馬街鄂溫克民族鄉永志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位于大興安嶺腳下,耕地遠離公路,此前只能等冬天河面上凍后,運糧車才能開到合作社。2017年,合作社申請了5000畝的“先建后補”項目。
該合作社負責人楊永志說,合作社投入767萬元進行高標準農田建設,在田間鋪設噴灌管道,為項目區通了電、建了水泵站,還建了2座橋、修了1.1萬米的砂石路,改善了項目區的農業生產條件和周邊100多位村民的生活條件。
然而看著建成的高標準農田,楊永志卻高興不起來。土地整理項目已完成近2年,601萬元補貼卻至今沒有撥付。他說:“2018年12月項目通過原呼倫貝爾市國土局初步驗收,當時說廳里審核之后,2019年1月就能按規定給補助,但至今一分錢也沒收到。”
記者調查發現,內蒙古有多家合作社有相同遭遇。興安盟扎賚特旗好力保鎮共贏農牧業專業合作社在2019年春季完成5000畝“先建后補”項目,607萬元的補助資金至今也未撥付。合作社理事長吳月福告訴記者,工程款中有300多萬元是借來的,還賒欠了200多萬元,現在借款產生的利息已近80萬元。
在建設高標準農田時,該合作社近百名成員出工,至今沒有一個人結清工資。古廟村村民宋維山出工3個月,工資還有4000多元沒結。他無奈地說:“著急要錢還沒法催,合作社也沒錢。”
赤峰市巴林右旗唐思格農牧業專業合作社申請了1.64萬畝“先建后補”項目,總投資1977萬元,申請補助資金1559萬元。2019年7月,原赤峰市國土資源局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了驗收。合作社理事長阿其拉圖說:“建高標準農田是個好事,就是補貼款一直不給,合作社已經欠了1300多萬元的外債。”
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副廳長趙大勇說,內蒙古2017、2018年共部署土地整治“先建后補”項目17.36萬畝,涉及26個合作社或農業公司,補助資金共2.27億元,目前尚有24個項目、1.98億元資金沒到位。
好政策拖成了煩心事
扶農項目變坑農項目
記者采訪發現,許多合作社借款建設高標準農田,但補助資金遲遲未支付,合作社面臨極大負債壓力,嚴重阻礙了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新建成的高標準農田實際效用也未得到充分發揮。多位合作社負責人表示,好好的政策拖成了農民的煩心事。
合作社為還錢賣牛賣羊,嚴重影響后續生產活動。永志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為開展這個項目貸款400多萬元,2019年沒有如期收到資金補助,只能賣牛羊還債。楊永志說,2019年秋天把牛羊全賣了,收入210萬元,牛羊要是留到今年下了小牛小羊,能多掙至少100萬元。
“不搞高標準農田建設,牛羊都不賣,合作社資金周轉還是挺寬裕的。”楊永志說,現在即使付了補貼款,直接間接損失加起來近300萬元。“合作社的發展因為缺錢給耽誤了,勉強還能堅持一年,要是過了兩年不給錢,就得賣地了。”
合作社因缺乏資金,高標準農田浪費嚴重。在永志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高標準農田中,玉米苗比附近普通農田中的玉米苗矮了十多厘米。楊永志說:“因為沒錢播種,誤了農時,玉米長得比較矮,今年也不敢種良種玉米,種子價錢太貴。”楊永志貸款200萬元進行春耕,如今又在為玉米追肥和收割犯愁,“能借錢的地方都借遍了,實在沒錢買肥料和雇人收割了”。
在唐思格農牧業專業合作社的一個田間機井房中,阿其拉圖向追肥罐中注入尿素,肥料和水一起沿著滴灌管流向田間。“田間鋪了滴灌管,實行水肥一體化,硬件設施都提升了,但是沒錢買良種,真是浪費了這么好的地。”
阿其拉圖原打算在改良的農田上種甜菜等經濟作物,但因成本太高,只能改種玉米,收入少了近40%。他說:“正常應該5月初播種,因為沒有錢拖到了6月初才種下,誤了種玉米的時節,只能種些不值錢的青貯玉米。”
政府職能轉隸 項目資金難要
為了討要補助資金,十余家合作社60多名農民代表從今年3月開始到內蒙古自然資源廳、農牧廳等部門反映,然而多部門相互推諉,將“沒辦法”“沒政策”當托詞,導致問題至今沒有解決。
記者調查了解到,問題拖而未決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機構改革后,隸屬于內蒙古自然資源廳的農田整治職責劃入農牧廳。根據內國土資字(2017)441號文件規定,內蒙古2017-2018年度農村土地整治“先建后補”,使用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進行財政資金補助。內蒙古自治區土地整治中心整治科科長張宏飛說,政府職能轉隸后,土地有償使用費不再承擔土地整治項目的職責,因此沒有向這個項目的撥付渠道。
為解決項目資金沒著落的問題,內蒙古自然資源廳向自治區政府提出兩項解決建議:一是建議責成財政廳安排專項資金予以解決遺留資金問題;二是建議由農牧廳承接在建未移交建設任務,用未移交建設任務抵頂國家下達給自治區的高標準農田任務量,使用中央財政專項資金解決該遺留問題。
近期,自治區財政廳牽頭出臺文件,將2017、2018年的“先建后補”項目納入2020年農田建設任務,用2020年中央農田建設補助資金和自治區配套資金支付“先建后補”項目的遺留資金。
自治區農牧廳農田建設管理處負責人介紹,2019年自治區進行農田整治項目職能轉隸時規定,已完工驗收項目全都移交農牧部門,基本竣工和在建的高標準農田項目由自然資源部門繼續實施。永志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合作社的土地整治“先建后補”項目,未完成最終的驗收和資金撥付,屬于未完工項目,應繼續由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實施和撥款。
這位負責人說,中央下達的2020年度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只能用于新增項目,不能用于歷史遺留項目置換。國家也有規定,2011年及以后,相關部門立項建設的高標準農田地塊,在國家規定使用年限內,不得再列入建設范圍。(記者 任軍川 魏婧宇 劉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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