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青年報
2020-10-21 18:37:10
司機張先生因大意走錯路竟然在高架橋上逆行,撞上后方正常行駛的奧迪車,致車輛嚴重受損只得報廢處理,車內王女士多處受傷。隨后,奧迪車主要求張先生賠償誤工費、車輛損失、營養費等共計12萬余元。北青-北京頭條記者10月21日獲悉,北京通州法院受理了該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并最終判決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王女士誤工費及財產損失共計1萬余元,超出保險部分,經調解由張先生當庭給付王女士4.7萬元。
王女士稱,2019年5月29日在北京市通州區某橋上,張先生駕駛小型普通客車逆行撞上其駕駛的奧迪牌小型普通客車,導致王女士受傷,駕駛的車輛嚴重受損。經交警部門認定張先生負事故全部責任。
王女士經診斷傷情為多發軟組織損傷,醫生建議全休四周,期間原告所在公司扣發工資8794.51元。
由于該車前部各系統因事故嚴重損毀,已不具備安全基礎和維修價值,經與張先生協商將該車報廢處理。但張先生始終未予賠償,故訴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賠償其誤工費、車輛損失、營養費等共計12萬余元。
張先生稱,其駕駛的車輛沒有商業險,只有交強險,王女士主張的費用過高。被告保險公司稱,同意在交強險的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張先生高速公路上逆行與王女士發生交通事故,致使王女士駕駛車輛受損,張先生負事故全部責任,故應對王女士的合理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經核實,王女士主張的誤工費、拆解報價費,具備實施及法律依據,應由交強險承保公司在各分項限額內予以賠償。因拆解報價費已經超過交強險財產損失賠償限額,在承辦法官的耐心調解下雙方就車輛損失及拆解報價費達成一致意見,由張先生賠付王女士車輛損失、拆解報價費共計4.7萬元。
法官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則》的相關規定,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發生交通事故不僅要承擔事故責任,還將被一次性扣12分,罰款200,并處吊扣駕駛證十二個月。
高速公路是專供汽車分向、分車道行駛并控制出入的干線公路,有著嚴格法律法規管控的交通道路,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屬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不僅妨害其它車輛的正常行駛,危害到整個高速公路的行車秩序,還極易釀成重特大交通事故,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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