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0月21日訊 近日,有消息稱馬加爵案的主審法官刀文兵涉嫌故意殺人罪。7月7日,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發布了一份(2020)云刑轄228號“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決定書”顯示,玉溪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刀文兵故意殺人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非法持有彈藥罪罪一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八條的規定,指定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其中提到,刀文兵共涉嫌3項罪名。
10月21日,據有關媒體報道,上述“決定書”中的被告人刀文兵曾任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審判員,是2004年馬加爵案的主審法官。除此之外,在1998年2月,刀文兵還曾參與審理了孫小果強奸、故意傷害、強制猥褻婦女案。
上述說法被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回應證實:“刀文兵涉案被帶走時是在任內,是我們院的人。他出事時是在執行局,時任執行局的副局長。”
公開資料顯示,刀文兵先后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審判監督庭等部門從事司法辦案工作,歷任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審判員等職務。
2004年2月,就讀于云南大學的馬加爵在學校宿舍連殺4人,引發全國震驚。閃電新聞記者通過查閱當年馬加爵案一審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發現,“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2004]昆刑一初字第107號”顯示:2004年4月24日被告人馬加爵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馬加爵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文楊、唐先和人民幣20000元;被告人馬加爵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邵渭清、黃燮梅人民幣20000元;被告人馬加爵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楊紹權、馬存英人民幣20000元;判決書中,審判長的名字正是刀文兵。
隨后記者以“刀文兵”為關鍵詞,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搜索相關信息,共檢索到217篇文書,從這些法律文書上閃電新聞記者發現,106篇民事案由和104篇執行案由,基本都是刀文兵作為審判長(員)辦理民事執行案件的法律文書。最新的是2019年5月31日,刀文兵以審判員的身份,辦理了北京恒元信業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胡倩借款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糾紛案。此后,刀文兵則是以被告人的身份出現在裁判文書網上。
此外,閃電新聞記者在今年6月30日,昆明市人大常委會最新人事任免名單中也發現了一些端倪:刀文兵任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的職務被免去。
另外,根據網友爆料,刀文兵被抓原因是涉嫌殺害情婦。但是這一說法并沒有得到官方證實,目前有關具體的案情,沒有公開可信的結論作為判斷依據,還需要等待法院進一步查明事實。
公開資料顯示,刀文兵,回族,1969年7月生于云南省昆明市。1991年7月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系,進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從事刑事審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