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上海頻道
2020-12-14 15:22:12
視頻來源: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
記者從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獲悉,近日,該局查處了一起長江沿岸非法電捕魚案件。
今年年初,上海市農業農村委曾發布通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上海市除長江口中華鱘自然保護區、長江刀鱭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上海段以外的長江干流水域,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禁捕。在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范圍和時間內違法從事天然漁業資源捕撈的,依照《漁業法》和《刑法》關于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處理。
2020年9月底,浦東警方在水域日常管理中發現有一伙人員在長江沿岸臨港東灘促淤區使用電捕等手段實施偷捕,浦東分局水上治安派出所會同多部門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
根據相關線索整理研判,民警排摸清了該伙人員的作案情況。該團伙以潘某為首,勾結蔡某、章某等人駕駛快艇、泡沫船等船只,在東灘促淤區內使用禁捕工具,依據潮汛時間,晝夜實施非法捕撈。捕撈所獲水產品售賣給劉某等人以此非法獲利,形成了一條捕撈、運輸、銷售的完整犯罪鏈條。
偷捕團伙使用的泡沫船
民警在梳理人員身份時發現,團伙為首成員潘某本負責這片水域海防設施維護、保養,蔡某等人也是其手下員工。原應保護一方水域安全,但在利益面前,這個團伙卻抱著僥幸心理偷捕,為了提升捕魚效率,還在船上安裝了發電機,采取電捕魚方式,對周邊生態環境帶來巨大威脅。
相關人員身份信息明確后,11月30日5時許,專案組民警開展了收網行動,先后抓獲潘某、蔡某、劉某等共10人,當場繳獲非法捕撈水產品450余公斤,大部分為鯔魚,也有小黃魚、鱸魚、鰻魚等品種。現場還繳獲了電捕工具3套、網具若干,查扣“三無”船只4艘。
浦東警方介紹,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交代了在明知長江禁漁期的情況下依舊開展非法捕撈。目前,該團伙10名成員均被依法刑事拘留。至此,一個集非法捕撈、運輸、銷售的團伙被浦東警方全鏈條摧毀。
作者:巨云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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