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20-12-14 17:14:12
新華社北京12月14日電(記者譚謨曉)銀保監會官網14日發布《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辦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等技術在保險行業不斷深入運用,互聯網保險業務快速發展,但也出現一些問題和風險隱患,給行業和監管帶來挑戰。
辦法規定,互聯網保險業務應由依法設立的保險機構開展,其他機構和個人不得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保險機構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不得超出機構許可證(備案表)上載明的業務范圍。
辦法要求,非保險機構不得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保險產品咨詢服務;比較保險產品、保費試算、報價比價;為投保人設計投保方案;代辦投保手續等。
辦法明確,保險公司開發互聯網保險產品應符合風險保障本質、遵循保險基本原理、符合互聯網經濟特點,做到產品定價合理。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不得進行噱頭炒作、不得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得危及公司償付能力和財務穩健。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保險機構要建立客戶信息保護制度,防范信息泄露,不得將客戶信息用于所提供保險服務之外的用途,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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