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
2021-01-08 14:39:01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新形勢下保障黨員權利提供了根本遵循。
我們黨歷來重視落實黨章規定的黨員權利。早在1995年,黨中央就印發《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試行)》,并于2004年作了修訂。此次進一步修訂,是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堅持問題導向,結合黨員權利保障的工作實際,對已有的保障措施進行了改進完善,將近年來黨員權利保障方面的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提煉轉化為黨內法規制度,進一步促進黨員權利保障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夯實了黨員權利保障制度基礎。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著力構建積極健康的黨內政治生活。從《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對“發揚黨內民主和保障黨員權利”作出專門規定,到《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要求,黨員應當本著對黨和人民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行使黨員權利,再到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要完善黨內監督體系,落實各級黨組織監督責任,保障黨員監督權利……通過不斷健全制度體系,黨員權利保障工作取得重要成效。
但也要看到,在實踐中,一些地方、部門黨組織和領導干部存在保障黨員權利不到位的問題,也存在有的黨員不正確行使權利,需要引導和規范的問題。正因如此,此次修訂《條例》,通過明確和細化黨員權利內容,充實和完善保障措施,重申和嚴明紀律規矩。
比如說,《條例》將黨章規定的8個方面黨員權利,進一步明確細化13項具體權利,并劃出權利邊界,要求黨員行使權利應當按照組織原則、符合有關程序。再比如,針對社會關注的防范和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健全容錯機制等問題,此次《條例》修訂明確提出,將嚴肅處理誣告陷害行為作為重要保障措施,要求黨組織依規依紀嚴肅處理誣告陷害行為,對受到失實檢舉控告、確有必要澄清的按照規定進行澄清。這些規定正當其時、大有必要。
保障黨員權利,誰來負責?如何負責?此次修訂的一大亮點在于遵循“堅持充分全面保障黨員權利”的原則,設立“保障措施”專章,系統規定了實行黨務公開、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嚴格落實黨內民主監督制度等20項保障措施,構建了系統全面的保障措施體系。此外,也對黨委(黨組)、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黨的工作機關、黨的基層組織以及領導干部在保障黨員權利方面的職責任務進行了明確,要求壓實責任,形成合力。注重提高保障措施的針對性、協調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推動黨員權利保障落實到位。
黨員是黨的生機活力之源,黨的歷史使命要靠千千萬萬黨員卓有成效的工作來完成。2021年是建黨100周年,我們將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夯實黨員權利保障的制度基礎,進一步增強黨的生機活力、激發黨員干部奮進新征程的動力,我們必將把百年大黨建設得更加堅強有力,把我們的事業不斷推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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