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2021-04-25 08:08:04
原標題:2人惡意舉報民企,還“勒索”千萬現金、過戶廠房……結局亮了!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一審判決后,我們公司持判決書重新贏得了多家代理商的信任,企業市場規模逐步恢復,多虧了檢察機關為我們民營企業保駕護航。”近日,廣東省廣州市某化妝品有限公司負責人對廣州市花都區檢察院檢察官表達謝意。
廣州市某化妝品有限公司是廣州市花都區一家重點民營企業,產品暢銷全國各地。2018年該企業遇上了意想不到的麻煩:全國1000多家代理商突然間不愿代理該公司產品,紛紛要求退貨,并拒絕支付相關貨款。
原來,自2018年9月起,劉某某與王某串通,以王某名義向全國多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該公司提起惡意維權舉報。為了減少損失,該公司約見二人,希望撤銷舉報。劉某某與王某則以撤銷舉報為條件,要求該企業以2000萬元人民幣的價格購買其注冊的商標,后又提出將該公司廠房過戶給二人,被該公司負責人拒絕后又提出索要400萬元。該公司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因該案涉及民營企業,花都區檢察院依法提前介入,承辦檢察官認為以“軟暴力”手段敲詐勒索,符合敲詐勒索罪的犯罪構成要件,但是,兩名嫌疑人一直拒絕認罪,對此承辦檢察官向公安機關提出了4點補證建議,證實了劉某某與王某共謀進行敲詐勒索的情況。
2020年9月,廣州市花都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劉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5萬元,王某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被告人提出上訴,2021年1月,廣州市中級法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裁定。
承辦檢察官在辦案的同時,意識到企業要想避免發生類似事件,必須在日常管理方面堵漏建制。對此,花都區檢察院及時對企業進行回訪,經過充分調研,多次與企業負責人溝通,建議該企業落實產品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建設,確保產品質量過硬,強化經銷商管理體系建設,完善風險防范機制和企業打假機制,確保企業可持續發展。
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鐘亞雅 李洪亮 易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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