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2021-04-28 21:33:04
原標題:北京一男子公園遛狗不撿狗屎不拴繩,被罰了2500元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原標題:男子公園遛狗不撿狗屎不拴繩,朝陽警方通報:警告并罰款!
近日,有網友上傳一段視頻,曝光一男子在朝陽區某公園遛狗不拴繩。小狗在公園鋪設的跑道上拉屎,該網友勸其將狗屎撿走,對方非但不聽,還出口傷人。4月28日,北京朝陽警方針對這起事件發布情況通報:該男子被予以警告并處罰款2500元。
通報稱,針對網傳視頻“北京某公園一男子遛狗不束犬鏈”的情況,警方經工作查明,4月22日9時許,趙某江(男,65歲)攜犬只在朝陽區雙橋某街心公園散步,該人存在未經登記年檢養犬、未束犬鏈攜犬出戶等違法行為。目前,朝陽公安分局已依法對趙某江予以警告并處罰款2500元。
警方提示:依法文明養犬是法定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養犬,均須履行登記、年檢制度,攜帶犬只出戶的,應當對犬只束犬鏈,由成年人牽領,防止犬只傷人。請自覺遵守養犬相關法律法規,共創平安和諧家園。
另自5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正式施行。當中明確規定:攜帶犬只出戶的,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繩等措施。
新修訂的動物防疫法明確規定:單位和個人飼養犬只,應當按照規定定期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憑動物診療機構出具的免疫證明向所在地養犬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攜帶犬只出戶的,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繩等措施,防止犬只傷人、疫病傳播。
如違反規定,對飼養的犬只未按照規定定期進行狂犬病免疫接種的,將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一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委托動物診療機構、無害化處理場所等代為處理,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記者 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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