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日報
2021-07-23 06:37:07
原標題:廣州將研究增設中小客車“區域號牌”
來源:廣州日報
市政府答復省人大代表關于增設小客車“區域指標”建議
廣州將研究增設中小客車“區域號牌”
汽車限購政策實施以來,廣州、深圳居民購車“上外地牌、本地使用”現象日趨普遍,環保與交通壓力仍然沉重。廣東省人大代表張弦今年初建議廣深借鑒兄弟城市做法:增設小客車“區域號牌”,符合增量指標申請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直接申領,在調控汽車總量的同時兼顧城市經濟發展。廣州市政府近日答復稱,在暫無足夠號牌段支持且汽車快速增長難應對的困難條件下,廣州將深入研究增設中小客車“區域號牌”措施。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何道嵐
代表:挽留住去外地上牌的居民
張弦指出,限購政策實施以來,廣州平均每年汽車銷量約23萬輛,深圳平均每年汽車銷量約33萬輛,兩個城市的汽車銷量全省排名從前2名迅速降到3名以后,并持續至今。
張弦認為,政策出臺至今,廣州、深圳中小客車增量雖得到了控制,但在兩個城市行駛的外地牌汽車卻一天比一天多,在低碳環保、社會公平、解決剛性需求、緩解交通擁堵等方面并未達到預期效果。
“有的家庭全家搖號數年不中,有的人只好參加競拍,有的人則到外地上牌,有的人就持幣等待。”張弦表示,居民購車“上外地牌、本地使用”的現象日趨普遍,雖有相應的限行政策,但一人多輛非本地牌車交替使用的規避行為也屢見不鮮,廣州、深圳街頭外地牌汽車的大量出行隨處可見。
張弦提出,可適時調整政策增設廣州、深圳小客車“區域指標”,不僅不影響兩個城市現行限購政策的實施,而且能在解決居民購車剛需時,將汽車消費和稅收留在廣州和深圳。
據介紹,目前上海、天津、杭州等限購城市,均根據實際情況對限購政策進行優化,實施本地小客車“區域指標”方案。建議廣州、深圳結合實際,研究增設小客車“區域指標”,即“粵A區域號牌”和“粵B區域號牌”,用“粵A區域號牌”和“粵B區域號牌”挽留住去外地上牌的居民,從而達到擴大廣州、深圳的汽車消費,留住汽車購置稅的目的,可謂一舉多得。
張弦表示,“粵A區域號牌”和“粵B區域號牌”的使用嚴格遵守廣州、深圳的限行規定,無需重新研究出臺“粵A區域號牌”和“粵B區域號牌”小客車的限行規定,對現行相關政策無任何影響。
根據這一政策設想,“粵A區域號牌”和“粵B區域號牌”無需搖號或競價,只要符合增量指標申請條件,單位和個人可直接申領“粵A區域號牌”或“粵B區域號牌”。“粵A區域號牌”和“粵B區域號牌”是指使用本市“區域指標”登記的小客車專用號牌。擁有“粵A區域號牌”和“粵B區域號牌”小客車的個人或單位均可參加搖號競價。“粵A區域號牌”和“粵B區域號牌”小客車可轉為“粵A號牌”或“粵B號牌”。
難點:無足夠機動車號牌段支持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于今年6月發布《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第1142號代表建議答復的函》,表示經組織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認真研究辦理,并與省人大代表張弦進行電話溝通后,認為增設“區域指標”的建議有利于促進汽車消費,滿足市民本地上牌需求,推動本地化使用的外地牌車輛屬地化管理。但目前,廣州增設“區域指標”無足夠的機動車號牌段支持。隨著廣州近年來機動車保有量突破300萬輛,機動車剩余可用號牌序號越來越少,難以直接參照上海、杭州、天津等城市,使用特定序號的號牌作為“區域號牌”。此外,廣州現有的“開四停四”限行措施,難以應對推行“區域指標”帶來的機動車快速增長的交通問題。
廣州市政府還在答復中稱,下一步,廣州將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在持續關注交通運行態勢的基礎上,對推進“區域號牌”措施進行深入研究,結合廣州中小客車保有量、道路交通和環境承載能力、節能車和新能源車的應用等情況,適時出臺相關政策措施。
據介紹,廣州實施中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及配套措施以來,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大氣污染防治成效顯著。同時,廣州大力發展公共交通,開展緩解交通擁堵和創建“公交都市”系列工作,調控政策基本達到為緩解交通擁堵、落實公交優先戰略贏得時間和空間的預期目的。
為促進汽車消費,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自2019年6月以來,廣州市先后多次出臺增加增量指標配置額度等優化調控政策措施,在每年配置12萬個增量指標的基礎上,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已額外增加12.7萬個增量指標。2021年,全市安排額外增加3萬個中小客車增量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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