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1-09-01 12:22:09
齊魯網·閃電新聞9月1日訊 2021年秋季開學第一天,《教育督導問責辦法》開始實施,今天上午教育部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相關情況。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導局局長田祖蔭介紹,《教育督導問責辦法》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首次出臺的教育督導問責文件,有三大創新點:第一,這是新中國歷史上首次出臺的教育督導問責文件,督導的權威性、有效性從制度上真正確立起來。第二,對約談整改、資源調整、組織處理等作出規定,有利于實現教育督導與教育執法、紀檢監察的聯動。第三,明確了督導問責的對象、內容、方式和程序,實現了督導問責的規范化。
《問責辦法》共六章,29條,明確了地方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有關工作人員等三方面為問責對象。明確了各級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為問責主體。明確了問責內容的六類情形:一是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國務院教育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徹底的。二是履行教育職責不到位的。三是教育攻堅任務完成嚴重滯后的。四是辦學行為不規范的。五是教育教學質量下降的。六是安全問題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導的。明確了兩種問責方式:針對被督導單位,主要采取公開批評、約談、督導通報、資源調整、行政處罰等問責方式;針對責任人,主要采取責令檢查、約談、通報批評、組織處理、處分、移交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等問責方式。針對民辦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責任人,在采取上述相應問責方式之外,還可以依法采取沒收違法所得、罰款、責令停止招生、撤銷辦學資格和吊銷辦學許可證等問責方式。
問責結果與黨政領導干部、教師的業績考核、職務晉升、職級晉升、獎勵獎懲等工作掛鉤,確保問責有力。
“問責是形式,通過督導問責,督促各地各地落實應盡的責任才是目的?!碧镒媸a表示,“出臺《問責辦法》,不是要把全國某一個地方、某一所學校的問題都上升到教育部層面來解決,該哪一級上,哪一級就要守土有責,該誰上誰就要盡職盡責,一級負一級的責,全國教育系統的生態和秩序才是正常的、健康的。”
閃電新聞記者 王志芹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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