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晚報
2021-11-02 15:34:11
原標題:招聘筆試“槍手”肆意橫行 “行業助考”形成產業鏈
來源:北京晚報
校園招聘火熱進行 筆試“槍手”肆意橫行
“行業助考”形成產業鏈
“××銀行筆試發車!包進面試!100%一手題源答案……”眼下,正值秋季校園招聘旺季。不少企業出于疫情防控的需要,將筆試從線下改到線上進行。盡管招聘方事先強調,杜絕任何作弊行為,并要求打開電腦攝像頭進行實時監控,但仍有付費“助考”在暗地里悄然滋長。
業務
微博發布廣告 筆試一場三百
先后收到三家銀行的在線筆試通知,應屆生小雅心中歡喜,但更多的是忐忑。“這些銀行的校招筆試向來都很難,競爭特別激烈,想進面試實在不是件容易的事。”為做準備,小雅開始四處搜索筆試攻略,卻意外在網上發現了“秘密”,“本以為只是梳理總結往年題型,沒想到還有人號稱知道在線考試怎么‘鉆空子’,可以提供付費‘助考’。”
小雅所說的“助考”,在校招圈子里并不少見。記者在微博上搜索“銀行筆試”,結果看到多個賬號公然發布“包進面(試)”的廣告,并主動留下微信號或QQ號碼“引人上鉤”。
“四大、交行、郵儲、招商、興業、電信、移動、聯通、三桶油等國企,三年助攻經驗,包進面試,以往秋招春招100多場筆試題源記錄驗證,信譽第一……線上筆試抓住機會,花個小幾百進面!”以其中一個賬號為例,博主特意將封面圖片做成“廣告牌”,打出業務范圍及聯系方式。而近期的微博內容,也幾乎都與當天的“筆試發車”有關。
“郵儲銀行有嗎?”“有的,300,包進面。”記者添加博主微信好友并咨詢后,對方很快予以回復。
“筆試都沒有考前答案,所有說考前答案的全是騙子。我們團隊是研究生,3到5人同時做題,行測、金融、經濟、計算機、英語、常識、時政,有什么做什么,每個人負責不同的模塊,開考以后邊做邊發答案,速度肯定沒問題。”對方信誓旦旦地表示,筆試正確率約80%,“別跟我吹別人能達到90%,說出來你信嗎?每年考公最高分也就80。銀行題目量大,一般人自己做基本上連蒙帶猜正確率百分之二三十,把我的答案都抄上,包進面!”
看記者有所遲疑,對方又強調,“別拿其他垃圾中介的價格跟我比,他們給你低價你去試試就知道了,答案慢,答案不清晰。我們是高清截圖試題,其他中介都是學生拍攝題目,拍題用了不少時間,還要做,你覺得他們答案能快?反正我們的能力不多說,自己看空間,信就付款別啰嗦。”
手段
介紹作弊方式 可以遠程控制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為避免求職者作弊,大多數企業已經在考前明確告知紀律要求,如“考試全程不要使用QQ、微信等網絡社交軟件及手機交流信息,不要佩戴耳機”“按系統要求開啟攝像頭,對準面部,禁止替考”“限制切屏次數,切屏次數超過3次,將視為無效,取消本次考試成績”“如發現攝像頭遮擋、麥克風靜音或其他違反承諾的行為,將取消相應求職者錄用資格”等。
不過,“助考”組織者顯然有備而來。“筆試一般分為單機位和雙機位,其中雙機位的銀行很少,90%的銀行都是單機位。單機位時,攝像頭只能拍到你的臉,拍不到你的手,手機放邊上自己看。”說罷,對方還“貼心”地附上實物參考圖片,以便直觀了解手機和電腦屏幕的位置關系,“AI監考是個雞肋,筆試做了上百場了,也沒聽說學生不會抄,從來沒什么問題。”
在對方看來,即使是雙機位,也不難應對。“手機只要放在盲區就行,可以把電腦墊高一點,這樣一機位攝像頭對準的就是你的頭部,你的手可以自由活動。二機位攝像頭放身體右后方45度,作弊手機放在左手旁邊,穿個大褂子,拉開拉鏈,用身體遮擋一下。官方給你的示范和你真正擺好的機位是有差別的,多練習幾次。如果允許閉麥,就找朋友邊上報答案。”
此外,“助考”組織者還給出不同的助考方式。“通過遠程控制軟件,可以直接幫你作答,也可以拍題目一對一服務。如果不會操作,那就在群里等答案,我們用題目加答案的方式給出。筆試題目一樣,順序不一樣,答案需要自己找。”
記者調查發現,這些“助考”組織者之所以“經驗豐富”,原因之一在于“業務廣泛”。“每年10月和4月分別是秋招和春招,其他時間我們主要做專業課考試。”得知有人咨詢兼職“助考”,對方發來多份高校期末考試的試卷,“可以告訴我你最拿手的科目,普通本科卷子能做個80分就行,一場給300元。”
風險
錢款有去無回 重則觸犯法律
“包進面,不進全額退款。”盡管不少“助考”組織者都會給出承諾,但實際操作中,還是經常有求職者遭遇錢款“有去無回”的情況。“對方收了錢以后,很可能只是隨便發來點答案,然后利用拉黑等方式‘人間蒸發’,自己就算發現被騙,也只能忍氣吞聲,畢竟這種事見不得光。”盡管“助考”廣告誘人,但小雅深知其中套路頗深,“像那些利用遠程控制軟件作答的,想想更覺得可怕。”
日前,北京銀保監局發布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遠離屏幕共享騙局。北京銀保監局表示,屏幕共享功能會把屏幕上顯示的內容全都記錄下來,并同步讓對方看到,不法分子可以實時監控用戶手機的所有操作,不僅包括輸入密碼、解鎖的過程,還有彈框顯示短信、微信、其他APP推送的內容。
事實上,“助考”帶來的潛在風險遠不止于金錢上的損失或考試機會的浪費。記者了解到,盡管企業招聘考試通常并不屬于“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也指出,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以外的其他考試中,組織作弊,為他人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符合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等犯罪構成要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第十一條規定,設立用于實施考試作弊的網站、通訊群組或者發布有關考試作弊的信息,情節嚴重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的規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定罪處罰;同時構成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建議
完善信用體系 加強平臺管理
“在招聘過程中,向求職者提供‘助考’等作弊行為,嚴重影響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應當多方努力加以防范。”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林福明談到,求職者本身首先需要樹立誠信意識,并通過完善信用體系,建立黑名單制度,提高違規作弊成本。其次,用人單位也要在技術上多下功夫,借助第三方考試軟件系統實現對作弊行為的識別,通過加入插件或代碼等方式堵住漏洞。一旦發現求職者有作弊行為,應及時予以處理。即使是已入職人員,也可以依法主張權利,撤銷勞動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網絡平臺作為重要的信息發布渠道,也要加強管理。”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提出,按照《網絡安全法》相關規定,網絡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這就要求網絡運營者做好內容審核,通過關鍵詞搜索等技術屏蔽‘助考’等作弊信息。對于存在相關問題的賬號,盡快采取禁言、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
本報記者 宗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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