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日報網
2017-02-17 15:31:02
2月10日,古巴政府發布7號特別公報,公布了旨在保護生育婦女權益的兩項法令和四個決議。
《格拉瑪報》和古巴辯論網刊登的新政及官方解讀稱,古巴國務委員會發布關于產假的第339號法令規定,生育婦女在產前與產后假結束后決定重返工作崗位的,在子女未滿一周歲前,可在獲得工資的基礎上繼續領取生育社會保障金。
古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尤斯密·康伯思·蘇阿雷斯(Yusimí Campos Suárez)解讀上述政策時指出,339號法令意味著作為母親的勞動者可獲得的報酬將不低于國家最低工資標準;此外,國家還有可能將產假適用范圍擴大到新生兒的祖父母(之前適用范圍為新生兒父母);關于從事多份工作的母親,可按照實際工作時間獲得報酬,而之前規定“可獲得最合適的報酬”。
此外,第340號法令修訂了幾個母親權益保護社會保障特別法,規定古巴婦女在生育、傷病和其它法律規定期間可免于納稅。
古巴財政價格部與教育部聯合出臺1-2017號決議,對生育兩個孩子以上的母親實行幼兒園保育費減半的政策。例如:若幼兒園的費用為40比索,一位擁有兩個孩子的母親可以享受第一個孩子繳20比索和第二個孩子繳10比索的優惠政策。
第6/2017號決議為新規定,若一個11個月大的嬰兒已經學會走路,不需要等到滿一周歲才能送托兒所,而托兒所的托管期申請由原來的每兩月一期更改為每月一期。此規定適用于所有國有企業、私營企業或個體戶的女職工。
第5/2017號決議對寄宿制和走讀制小學及幼兒園的入學作出新的規定,在報名中賦予地方教育機構更大權利。
第26/2017號決議對非國有企業女職工的納稅額作出規定:有兩個以上17周歲以內孩子的母親可享受個人所得稅減半的優惠政策。
《格拉瑪報》評論說,新規的出臺將提升古巴婦女的福利保障,并盡量保證生育婦女能獲得完整的產假及照顧新生子女、產假期間原工作崗位保留的權利。
《邁阿密先驅報》評論稱,目前擁有1100萬人口的古巴已經成為西半球出生率最低的國家之一,每名古巴婦女生育1.7個孩子。古巴婦女就業比例上升,許多婦女因無撫養下一代的經濟條件而推遲生育至35歲之后。古巴本次出臺的新措施旨在于短期內提高人口出生率。但評論認為,鑒于目前古巴的發展程度,對產假期間的新生兒父母部分支付工資還為時過早,此外,古巴或將成為第一個允許祖父母享受產假的拉美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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