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
2017-03-29 06:55:03
在傳統西方社會,放高利貸被認為是一件不道德的事。
英國作家莎士比亞在其四大喜劇之一《威尼斯商人》中,通過生動的描寫,讓放貸商人夏洛克貪婪、刻薄的性格躍然紙上,其下場反映了社會對放高利貸者的不齒。
意大利詩人但丁的《神曲》中,放高利貸者被打入第七層地獄,在無垠的沙漠中承受著從天而降的大片火雨。
這一文化傳統延續至今,“高利貸”一詞在英文語境中有強烈的負面意味。在美國,放高利貸者被稱為“放貸鯊魚”,可見美國社會對于高利貸的危害有深刻的認識。
【地方立法界定入罪】
在美國,聯邦政府對于借貸利息并無明確規定,主要由各州政府立法對此進行限制。記者通過了解發現,雖然各州對此具體規定不同,但整體比較嚴格,有些州甚至將情節較為嚴重的放高利貸行為入罪。
在經濟發達的加利福尼亞州,法律規定,除非獲得特殊許可,普通個人和組織不得為借出錢款收取超過每年10%的利息;即便借款人同意支付高于這一比例的利息,貸款方也不得收受。此外,借款人為借款所支付除本金以外的任何錢款,無論名目,都被計入利息范疇。
如果貸款方索要超出法律規定的利息,借款方有權要求退還此前支付的利息,免除仍欠的利息,甚至要求對貸款方實施懲罰性措施。而貸款方不得以對法律不知情為由為自己辯護。
此外,如果法院認為貸款方故意索要超過法律允許的利息,甚至可以判處貸款方5年以下監禁。
在國際金融中心之一紐約所在的紐約州,法律規定,收取超過16%的年息將觸犯民法,而收取超過25%的年息將觸犯刑法。
同加州一樣,故意索取高利息的貸款方在紐約州也會面臨監禁或緩刑等處罰。根據近期的一些案例判決,如果一對借貸關系被認定為高利貸,則貸款方可能不僅不得收回本金,甚至需要支付雙倍利息作為賠償。
紐約州法院同樣會對借款人支付的款項進行甄別,重視款項的實質是否為利息,而不考慮款項名目。
根據佛羅里達州法律,每年單利超過18%的貸款都算作高利貸,但貸款額度高于50萬美元則可以附帶不超過25%的利息。
一旦利息超過25%,放貸人可能面臨60天以下的監禁及500美元罰款;如果利息超過45%,放貸人將被處以5年以下監禁及5000美元罰款。
【暴力逼債將被判刑】
在佛州,如果放高利貸者對借款人使用暴力、恐嚇等逼債手段,損害借款人人身安全、名譽或者財產,會被判處15年以下監禁以及1萬美元的罰金。
在美國,反高利貸的法律并不只存在于紙面上,通過查閱法院判決,可以看出相關法條在實踐中得到了貫徹。
在康涅狄格州一起案件中,一家典當行在借貸時與顧客約定支付每月20%的利息,并在顧客無力贖回典當物品時出售了部分典當物品。當地一家法院隨后判處這家典當行賠付相當于顧客損失3倍的賠償金。
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國,放高利貸者時常通過敲詐勒索的方式逼債,甚至進行團伙犯罪。例如,在上述案件中,法院就認定那家典當行存在敲詐勒索情節,并據此進行了處罰。
18世紀的意大利法學家貝卡里亞說過,刑罰的威懾力不在于其嚴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因此,無論法條多么完備,仍需要執法部門不折不扣地執行,司法部門公正地審判,才能使法律發揮其在社會中的作用。(劉陽 徐劍梅)(新華社專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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