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聲在線
2019-04-05 09:14:04
暴力阻工 敲詐勒索
長沙兩名“村霸”獲刑
華聲在線4月4日訊(湖南日報·華聲在線記者 何金燕 通訊員 劉笑貧)兩村霸在村里多次以暴力、威脅、阻工、堵門等方式,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昨天,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胡某紅、胡某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一案作出判決,被告人胡某紅犯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合并執行有期徒刑5年6個月,并處罰金2.5萬元;被告人胡某犯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合并執行有期徒刑1年4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2015年9月,何某等人投資創辦湖南文中農產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文中公司),公司承包長沙市開福區漢回村土地修建蔬菜配送中心廠房。漢回村村民胡某紅要求承建該廠房遭拒,遂糾集人員多次到施工現場阻工。何某等人被迫與胡某紅簽訂合作協議,雇請其施工,每月支付工資3萬元,時限6個月。2017年10月,胡某紅糾集多人再次到蔬菜工地阻工,并以索要工資、材料費、“磕頭費”等為由,逼迫何某寫下一張38萬元的欠條。不久后,胡某紅再次以索要債務為由,糾集數人堵住蔬菜基地大門,導致基地車輛不能正常進出,并對何某進行毆打。期間,何某等人被迫多次支付給胡某紅相關費用23萬余元。
2016年2月,被告人胡某紅糾集同村村民胡某等人到被害人陶某家中,以陶某在文中公司做木工工程中多領工款、結賬未經其同意為由,手持木椅對陶某實施毆打,最終迫使被害人陶某支付3000元。2017年8月,被害人王某承包漢回村史家段組河道清淤工程,被告人胡某紅和胡某多次阻工索要財物,王某被迫向兩名被告人支付5000元。2017年12月中旬,被害人彭某租用文中公司蔬菜基地廠房進行生產,后因被告人胡某紅等人阻工,彭某等人決定搬離設備。
2018年2月27日,公安機關抓獲被告人胡某紅。當日,被告人胡某主動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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