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西新聞網
2019-05-08 22:34:05
廣西新聞網南寧5月8日訊(記者 黃勇椋 通訊員 李佩霞)屏蔽消費者差評、預付消費無合同、買保健品送港股、海鮮加水增重量、新車次日出問題……5月8日,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廣西消委會聯合公布2018年度廣西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觸目驚心的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涉及教育、保健、食品、汽車、裝修等多個行業。此次公布的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案件詳情如下:
案例一:屏蔽消費者差評 侵犯消費監督權
案情簡介:2018年7月10日,原南寧市工商局專業市場分局接消費者投訴稱,廣西南寧富江旭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當事人)在其經營的“微薄利”網站中聲明,消費者直接對產品中差評、內容不好的評語、復制或者抄襲他人的評價,管理員將屏蔽買家微薄利賬號,直到買家與賣家聯系協商處理修改評價后才能給予解封。原南寧市工商局專業市場分局依法對當事人限制消費者自主選擇評價權的行為立案調查。經過調查,原南寧市工商局認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二條第七款規定,屬于在聲明中含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的行為。依法當事人處以于5000元罰款。
消費提示:消費者在網上購物時,要注意選擇信譽好的平臺和店商購買商品或服務;廣大消費者不要因為臨時得到一些小便宜而參與經營者無交易的“刷銷量”活動,也不要違背自己意愿感受而給經營者“刷好評”,否則就會誤導廣大消費者,最終也損害到自己的權益;廣大經營者應秉承誠信理念,以自己優質的產品和服務贏得消費者的口碑和點贊。
案例二:預付消費無合同 促銷活動犯法條
案情簡介:2018年6月,原南寧市工商局經濟檢查支隊接到消費者投訴稱:廣西愛思特整形外科醫院有限公司(下稱:當事人)為吸引顧客,開展預存5萬送4萬的促銷活動。2018年1月31日消費者農某、胡某參加了該活動。在這期間,當事人未與消費者訂立書面合同,未給予消費者實體卡,而是采用電子數據的方式,記錄在當事人的“醫療美容醫院經營管理系統”上。原南寧市工商局經濟檢查支隊經過調查認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廣西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給予3500元罰款。
消費提示:消費者要謹慎選擇此類消費方式,貨比三家,選擇信譽度較高的交易對象;要與經營者商定按《廣西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相關條款明確的內容簽訂書面合同,以便發生糾紛交涉有據可查;面對經營者推出的高頻次、高額度充值返現活動,要保持理智清醒的頭腦,不要一次性投入太多的資金,資金越大風險越高;要注意保存好消費憑證、客服記錄等相關證據,發生問題后及時依法維權。預付費有封頂,經營者要嚴格按《廣西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二十六條執行。
案例三:免費贈送學習機 搭售高價學習卡
案情簡介:2018年9月,原南寧市工商局12315中心接到多名消費者投訴反映:南寧市星君通訊產品經營部(下稱:當事人)在朝陽路某賣場以免費贈送電腦學習機的方式,要求消費者購買價格為1599—1800元不等的學習機資料使用費(同步學習卡),消費者因質量問題要求退貨退款遭到商家拒絕。接訴后,原南寧市工商局依法對當事人賣場進行檢查,發現該店內銷售“幼小中學生課程同步輔導,免費贈送平板電腦、智能定位手表,同步學習卡自費”等。經查,當事人未經他人授權使用他人招牌開展經營活動,同時存在銷售未標注廠名、廠址信息及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據此,原南寧市工商局依法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沒收侵權商品,并作處以罰款40萬元的行政處罰。
消費提示:消費者要警惕所謂的免費贈送促銷活動,天上不會掉餡餅,不要貪圖便宜,以免落入騙子的陷阱。對于在非固定場所舉辦的促銷活動,請不要輕易購買,建議先上網查詢,貨比三家、價比三家;對于在固定場所購買的商品,請保留好相關發票、收據等憑證,記好店面門牌號、攤位號。與經營者發生消費糾紛不能和解的,請及時撥打12315或通過12315微信公眾號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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