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無線濟南
2017-02-15 11:06:02
無線濟南2月15日訊 據濟南電視臺都市頻道《都市新女報》報道,今天家住天橋區聯四路明園新區的史女士反映,兩個月前,五歲的孩子在幼兒園出了意外,衛生間的小便池砸傷了手指,傷的不輕。如今就孩子受傷賠償的問題,史女士和幼兒園又產生了分歧。
五歲的文博右手中指有明顯的傷痕,雖然文博說,傷口不疼了,活動起來也沒有什么大礙,不過,這刺眼的傷疤,讓文博的媽媽史女士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史女士說,事發是在去年12月15號,當時孩子被砸傷后,被送到了醫院治療,當時是粉碎性骨折,馬上就進行了手術。
孩子在幼兒園被砸傷,幼兒園也沒有推卸責任,白紙黑字給史女士寫了字據,承諾住院期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到孩子康復由幼兒園承擔。
在文博住院的一個多月里,醫療費一共花了一萬四千多。而幼兒園方面也沒有食言,給了史女士家兩萬多。不過,事情并沒有結束。史女士認為,幼兒園應該賠償住院費、治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精神損失費等費用共計6萬元,幼兒園還應再給四萬。但是幼兒園方的態度,卻讓史女士非常不滿意。
那么,事情到底怎么回事呢?隨后,史女士帶娘家記者記者找到了這家幼兒園,園長王女士接待了記者。
幼兒園的王園長表示,孩子在幼兒園出的事,幼兒園方面也很難過,也從來沒有推卸責任,不過,王園長表示,史女士提出的賠償金額讓她有點承受不了。交談中雙方的情緒激動了起來,娘家記者趕緊進行了勸說。
隨后,娘家記者多春給濟南市中正榮凱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打去了電話。
濟南市中正榮凱法律服務所田洪祝稱,他認為孩子在幼兒園出現了意外,幼兒園應該承擔責任。
那么,關于賠償金,法律又是怎么規定的呢?
田洪祝表示,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除了醫療費,大概一萬塊錢。聽完法律工作者的話,王園長表示愿意在已經給出的兩萬元的基礎上,再多給史女士一萬元。
幼兒園方面也表示已經對校園進行了排查,安全隱患不會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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