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晚報
2017-02-15 13:08:02
晚報訊 昨日,青島交警部門再次公開曝光查處的酒司機,此次曝光的20名“酒司機”是李滄交警部門近期查獲的,這也是今年曝光的第5批酒司機。
2月12日晚11時10分,一輛車牌號為魯B820LN的黑色別克轎車沿黑龍江中路北向南行駛至規劃六號線附近時,在夜查點停車接受檢查。當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相關證件的時候,駕駛員黃某某聲稱把證放在別的車里,并不在自己身上,并且堅決不肯說出姓名和身份證號。然而執勤民警卻看到了車上黃某某的暫住證和一張交警行政處罰決定書。原來,就在8天前,也就是2月4日下午,黃某某因為酒駕在嶗山區被交警查處。在接下來的酒精檢測中,黃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107毫克,已經屬于醉酒駕駛。
之前酒駕的事還沒處理完,這又因醉酒駕駛被交警查到。對于自己如此“不長記性”的行為,黃某某告訴民警,他家住萬年泉路上的一小區,喝完酒找了一個代駕開車回家。當行至自家附近的小區時,覺得距離家也不是很遠了,黃某某索性讓代駕下車,自己開車回家,沒想到還沒走多遠,就碰到了交警。黃某某因醉酒駕駛行為,將面臨刑事責任和吊銷駕駛證且五年之內不得重新取得的嚴懲。(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湯臻 通訊員 欒心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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