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17-02-16 11:33:02
齊魯晚報2月15日訊(記者 萬兵)15日,崔海濤(化名)在法警押解下站在了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在去年4月上旬的一起搶劫案中,他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起訴。這距離他上次刑滿釋放不到三個月,而37歲的他人生中有近半時間都是在牢獄度過。
去年4月10日晚11點多,市民小李獨自走在英雄山路和七里山路交叉口附近,突然,頭發被身后一身酒氣的人拽了過去。這個從背后襲擊者就是崔海濤。這天他和朋友剛剛喝完酒,因回家途中在出租車上嘔吐,中途下了車。
為防小李呼救,崔海濤死死捂住小李的嘴,讓她把身上的錢拿出來,可小李翻遍全身只找到150元現金。不甘心的崔海濤又搶走小李的兩張銀行卡,并威脅小李說出密碼。
剛剛還承諾只是要錢的崔海濤卻并未就此收手,“我說要親她一口,然后就放她走。”崔海濤說。但這次小李卻沒答應,甚至還狠狠咬了崔海濤捂在自己嘴上的手一口。
兩人開始了更為激烈的對抗,崔海濤掏出一把刀向小李揮去。為防受到更大傷害,小李本能地握住了刀刃。但刀從手里硬生生被抽了出去,鮮血頓時流了出來。
崔海濤又把小李拖倒在地,扭打中,他的刀揮向了小李的脖子。后經鑒定,在劃向脖子的兩刀中,有一刀已經深入小李頸肩部位。而看到小李手上、脖子上都是血,崔海濤倉皇逃離。
小李忍痛去派出所報了案。2016年4月12日,崔海濤在自己工作的一家印刷廠被抓捕歸案,而銀行卡的錢也因他忘記了密碼并未被取出。
“對事實部分你有異議嗎?”面對公訴人的指控和審判長的訊問,崔海濤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同時還表現得頗為淡定“。但我不認可故意殺人罪的認定,我沒有故意殺人的動機。”當公訴人指出,崔海濤將刀子刺向受害人脖子的行為完全可以導致受害人死亡時,崔海濤還為自己辯解。
這種“從容”讓人很難相信,崔海濤只有小學文化水平。但如果翻出他的“案底”就不難理解了。
據了解,崔海濤人生的37年,居然有近一半時間在獄中度過。1998年他第一次犯罪入獄時只有18歲,但從此他就多次因犯盜竊罪、搶劫罪、搶奪罪等入獄。少則一兩年,多則八九年。截至2016年2月前,他已經是“五進五出”。每次出獄后,至多半年時間,他的“老毛病”就會再犯。
上午11點左右,審判長宣布休庭。案件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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