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02-21 08:36:02
歷城區幸福柳小區的業主委員會因小區的聚辰物業公司管理不善,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聚辰物業撤離幸福柳小區,但聚辰物業卻成為小區的“釘子戶”,不肯撤離。20日上午,業委會代表再次與聚辰物業工作人員進行溝通,雙方發生爭執,物業工作人員將一名業主打傷。
業主已拿到判決文書(上圖),但老物業鎖著辦公室不肯走(下圖)。 生活日報記者 袁野 攝
業主年近七旬被打吐
2月20日下午,記者來到濟南市歷城區幸福柳小區,物業大門從里面上了鎖,多名保安站在物業辦公室門口。
隨后見到了小區業主委員會的負責人宮女士。宮女士告訴記者,上午九點多,她同業主周先生以及小區招聘的新物業公司一起來到了物業辦公室,希望原小區物業公司濟南市聚辰物業與新物業交接工作。但是聚辰物業的工作人員不肯配合交接,罵周先生是“狗”。
宮女士說,她當時不在周先生身旁,沒看清物業工作人員是怎么跟周先生動手的,她回過頭就看到周先生倒在地上了。“周先生被物業工作人員打了右臉,現在已經送到醫院去了。周先生被打得連話都說不出來了,一直在吐。”宮女士告訴記者,被打的周先生年齡接近70歲,打人的工作人員大約40歲。
接著記者看到有人從小區物業辦公室走出,記者立即進入了辦公室,此時物業辦公室的大部分人已經離去,只剩余三名工作人員,但這三人態度都很不好,不肯接受記者的采訪。
1300余戶1174票贊成換物業
宮女士說,她是2009年入住幸福柳小區的,當時小區的物業已經是聚辰物業了。從2013年開始,小區內環境臟亂差的問題越來越嚴重,小區內住戶屢屢遭遇盜竊事件。“小區的監控壞了,我們反映多次也不管,最后小偷去別的小區偷盜,別的小區有監控,小偷才被抓住。小區到處是違建亂搭。就這樣,我每年還要交1800元的物業費,不交就斷水斷電,這錢我覺得花得冤。”
記者在小區內走訪時發現,不少居民樓下,堆放著各種雜物,還有搭建的簡易小亭子。綠化帶里有的植物都枯萎了,并且有垃圾。
物業疏于管理引發了小區居民不滿,居民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一開始,業主委員會的成員希望能與聚辰物業簽訂相關合同,讓物業改善現狀,但是物業方面不肯。
業主大會投票表決,絕大多數業主同意更換新物業。“我們小區大概有1300余戶,投票有1174票贊成,按照相關條例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我們決定公開招標,找新物業。”
這期間也有相關部門介入雙方的糾紛,但是收效甚微。
二審判決后仍遲遲不撤
業委會于2014年2月開始招聘新物業公司,并且于4月份與新的物業公司簽訂了合同,但是聚辰物業不肯撤離,要求宮女士走法律程序。雙方矛盾不斷攀升,2015年6月15日,幸福柳小區的業主委員會將聚辰物業告到法庭,要求聚辰物業撤離小區,將其工作交給小區重新招聘的物業公司。之后,業委會勝訴了。
聚辰物業提出上訴,但是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小區業委會勝訴。2月4日,業主委員會收到了法院的判決書,為期兩年多的爭端終于有了一個結果,業委會贏得了官司。宮女士立刻將判決書送給房管局和王舍人街道辦事處,相應的公函也都遞交妥當,并將判決結果通知了聚辰物業,接下來就等著聚辰物業公司從小區撤離。
聚辰物業卻不肯履行判決書的內容,一拖再拖不肯與新的物業公司進行交接,不肯離開物業辦公室。“當初物業要求我們走法律程序,我們已經走了法律程序,現在最終判決也下來了,當時十天內他們就該走了,但我們去找物業交接工作,聚辰物業卻又告知我們,要法院強制執行判決,他們才肯離開。”
記者來到了王舍人街道辦事處,但工作人員表示相關負責的領導開會去了。隨后另一名工作人員,仔細閱讀了法院的判決書表示:“我會將業主所反映的問題總結一下,向領導反映。但事情還是要依靠法律來進行解決。”
(生活日報記者 袁野 實習生 高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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