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東商報
2017-02-27 14:21:02
教育廳回應“小學入學年齡截止日期各省自定”
山東暫無余力接收低齡兒童
2月22日,教育部印發《關于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提到,“就讀小學年級兒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法律規定和實際情況統籌確定。”此《通知》一石激起千層浪,很多人據此認為上小學年齡可望松動,8月31日可能不再是小學入學鐵定截止出生日期。那么,我省小學入學年齡是否會有所調整?記者采訪了省教育廳基教處處長張琳。 記者徐玉芹
小學入學年齡要松動?省教育廳:尚未收到正式文件
《通知》明確,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送其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就讀小學一年級兒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法律規定和實際情況統籌確定。
記者了解到,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一條規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各地據此不約而同地將截止出生年月限定為8月31日。
8月31日(含)以前出生就可以當年上小學,“遲到”一天則需要推遲一年,這成了部分家長的心頭之痛。為了避免孩子推遲一年上學,有的家長甚至選擇在8月底提前剖腹產。最近幾年,也屢屢有聲音傳出,希望能夠放寬兒童上小學截止出生日期。此次教育部一紙《通知》,讓部分家長以為看到了松動的希望。
那么,小學一年級入學截止出生年月“由各省統籌決定”之后,山東是否會對之前的政策做相應調整?省教育廳基教處處長張琳告訴記者,到昨天為止,他和大家一樣只是在網上看到這條通知,但還未接到正式文件。不過,就算接到正式文件,這件事也需要仔細調查研究,畢竟受到很多條件制約,“不可能一蹴而就。”
“大班額”未消除又迎來“二孩”山東恐無余力接收低齡兒童
張琳表示,這幾年確有聲音希望降低入學年齡標準,但從當前各地學位情況來看,恐怕短時間內很難實現。“現在全省17市情況不同,有的市學位相對寬裕,但絕大多數市比較緊張。”如果將來年齡限制放寬,也會根據各地實際情況而定。
張琳說,現在全省城鎮普通中小學消除“大班額”任務尚未完成,加上二孩政策放開,基礎教育壓力比較大。“各地已在努力通過改擴建學校、新建學校來增加學位,如果再放開小學入學年齡限制,恐怕短時間難以承受。”張琳認為,小學入學年齡限制的放開需要過程,應在各方面條件達到的情況下“水到渠成”。
成績特別優異的學生可申請跳級
“2016年11月28日出臺的《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已明確規定,德智體全面發展,學業成績特別優異的學生可申請在本學段內跳級。”
張琳說,如果一個孩子異常聰明,在適齡入學后跟普通學生一起按部就班學習覺得“吃不飽”,可以通過申請跳級的辦法來解決。
中國人民大學教育學院副院長周光禮在接受媒體記者采訪時表示,人的天賦、心智成熟時間各不一樣。什么時間入學并不能決定孩子未來的成長成功。“如果不理解教育規律,只人為拔苗助長,對孩子的成長并沒有好處。”
家長熱議
放權給家長,根據孩子情況定
商報濟南消息(記者張雯雯)小學生入學截止日期要調整了?這是昨日,引發省城家長熱議的一條新聞。在采訪中,家長們較為集中的看法是,建議放權給家長,讓其根據孩子自身情況選擇入學時間。
限定8月31日太刻板,可適當延期
業內人士也表示,如果將8月31日往后推遲改到當年12月31日,那么當年9月1日到12月31日孩子,則不滿6歲,與義務教育法中要求的滿6周歲兒童有出入。如果將現行小學入學截止日8月31日往前提到上一年的12月31日,那么在9月1日開學時,很多出生在1月1日到8月31日之間的孩子,已超了6周歲卻被卡住不能入學,與義務教育法年滿6周歲的條件相違背。
一些家長表示,“大家都習慣8月31日了,改來改去沒太大意思,執行現在的就挺好。”“如果同年的孩子同年上學的話,1、2月份的孩子比11、12月份的孩子幾乎大了一歲,接受教育的能力肯定有差距,不利于孩子的成長。而8月31日是個分水嶺,按這個執行正合適。”家長蘇先生說。
也有部分網友認為,限定8月31日太刻板,如果要改,可以適當延期,比如拖到9月10日前都可以。不過,也有家長稱,“只要限定日子,就有人覺得不公平,與其讓人重新適應新規定,不如執行現在的。”
可按性別分期入學,可放權給家長
家長李女士認為,把小學入學日改為12月31日比較合理,這樣可以讓同年出生的孩子在同年上學,一個班里都是同齡人,比較好溝通。而且現在孩子都很聰明,從小接受的幼兒園教育也比較豐富,所以完全可以提前上學。
無論是8月31日還是12月31日,只要有時間限定,就會有分歧。因此,不少家長表示,省里出臺規定時可以將選擇權放給家長,由其根據自己孩子的實際情況選擇入學。“有的孩子發育早,智力體力都能跟上,完全可以早上學。有的孩子弱一些,就可以晚些入學。”家長劉女士說。
回應
教育部:不會統一規定小學 具體入學年齡截止日期
商報北京消息 針對小學入學年齡截止日一事,教育部2月26日回應稱,《義務教育法》規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又規定:“義務教育實行國務院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由于各省適齡兒童數量情況和教育資源的實際承載能力不同,一直以來,具體入學年齡截止日期由各省具體規定。因此,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是依法重申現行制度和做法,教育部不會統一規定具體入學年齡截止日期。 據《人民日報》
追問
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說了什么?
1.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
2.就讀小學一年級兒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法律規定和實際情況統籌確定。
3.要高度關注接受“私塾”、“讀經班”等社會培訓機構教育的學生,對于因身體健康等原因確需緩學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向縣級教育部門提出申請,獲批準后方可緩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截至8月31日”的規定從何而來?
其實,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入學年齡和年限的有關規定,在《義務教育法》里早有規定。但具體到“就讀小學一年級兒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的說法,還是較為少見。先來梳理一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入學年齡和年限是怎么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1986年施行,2015年修訂):凡是滿6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可以推遲到7周歲入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根據 《義務教育法》 制定,1992年實施):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入學年齡和年限,以及因緩學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延長的在校年齡,由省級人民政府依照義務教育法的規定和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盲、聾啞、弱智兒童和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入學年齡和在校年齡可適當放寬。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