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02-28 07:57:02
近日,業戶梁先生向記者反映,泉城旺角61名業戶花4000多萬向開發商濟南泉城新天地置業有限公司購買了800平米獨立產權商鋪,然而商鋪建好4年來開發商既不讓業戶營業,也不辦理房產證,給業戶造成了不小的經濟損失。開發商稱,項目正在整體轉讓中,開發商會盡量回購商鋪,業戶如果不同意的該交房交房該辦證辦證。
買了商鋪保安不讓進
四年不知商鋪長啥樣
泉城旺角正門被堵著。
據了解,濟南泉城新天地置業有限公司是泉城旺角的開發商,該樓盤2012年開盤,2013年竣工,建筑面積1.2萬余平方米,一共四層,是泉城路上首個“經濟適用鋪”,單價5萬元—7萬元/平方米,商鋪主要是8—35平米的迷你商鋪,原先1—2樓規劃建服裝商場,3—4樓餐飲娛樂。
27日上午,記者來到有著“泉城路上小香港”美譽的泉城旺角,看到它地處泉城路繁華商業圈,泉城廣場北鄰,太平寺街以東,將軍廟街以南,緊鄰三聯商社大樓,整座建筑呈現歐式建筑的風格,東西長約200米,南北長約15米。
記者看到,至今整座大樓卻是“空空如也”,正門用藍色的鐵皮圍擋住,沒有任何營業的跡象。一層北面有20多間玻璃商鋪,門全部用鐵鏈或鐵絲纏住,上面銹跡斑斑。通過玻璃門可以看到,墻面、地面和屋頂都已經建好,但整個屋子是空的,沒有擺放任何東西。
“2013年就建好了,可是到現在都沒有營業,當時就是看中了這個地段才買的,沒想到‘旺角’變‘死角’了。”業戶梁先生稱,他的商鋪位于建筑中間的大廳,自建好后因保安不讓進去,至今他的商鋪長啥樣他都不知道。“地段這么好的商鋪,三四年沒營業,真的是有點浪費資源。”他說。
因經濟糾紛項目遭查封
業戶3年損失討要無果
泉城旺角建好四年一直未營業。
“泉城旺角總面積是12000平米,其中有800平米是對外銷售的。”梁先生稱,2012年11月有61位業主購買了800平米的商鋪,總房款約4000余萬元,根據合同的規定商鋪應該在2013年4月30日交付使用并給予辦理產權證,然而項目竣工并取得整體產權證至今,開發商仍未給61名業戶辦理產權證。
記者在梁先生與開發商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第十五條中看到,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365個工作日內辦理權屬登記,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買受人如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款的0.5%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開發商因為沒有在2013年4月30日交房,逾期超過30天之后,開發商就應該向我們支付違約金,但因開發商陷入經濟糾紛項目被查封后,業戶有3年損失都討要無果。”梁先生稱,出事之后業主就聯系不上開發商,開發商還隨意地改變協議約定,讓全體業主惶惶不安。
“有的人為買商鋪把攢了一輩子的錢都拿了出來,就指望著投資掙點錢,沒想到會是這樣的一種下場。”梁先生說,因商鋪沒辦下房產證導致不少家庭開始鬧不和,據他所知,有一戶差點離了婚。“聽說大證都有了,不知道為啥就不給我們辦產權證。”他說。
開發商欲將項目轉手
暫緩分割小房產證
外圍商鋪的玻璃門被用鐵絲綁著。
2016年4月21日,開發商在《關于泉城旺角項目有關情況的通告》中告知61名業戶,泉城旺角項目2015年8月已完成房產初始登記即取得房產證,項目驗收、辦證環節全部完畢,但因設計合作方存有較大的回購意向,同時為節約雙方稅費,故此分割小房產證暫時放后。
“很顯然,開發商正在找下家轉手項目。”梁先生稱,2015年大產權證已經辦了下來,理應給業戶分割小產權證,但開發商因經營不善,現在正在找合作方,合作方可能因為項目中有61戶擁有獨立產權才不愿意接手。“開發商這是想不通過我們就把我們給賣了?”他說。
梁先生稱,開發商當時說項目會被開發成“香港街”,主要格局就是用玻璃隔開的格子鋪,由開發商統一運營。“現在想來商鋪的開發商在開發時為了回籠資金,先賣掉一部分商鋪給我們,估計現在運營不好,想把整個項目轉出去。”他說。
“那么問題就來了,開發商要轉手整個項目,我們該怎么辦?”梁先生表示,雖然有合同,但61名業戶得商鋪產權證還沒有辦下來,他最擔心開發商私下里把他們轉手給另外的公司接手,他們該有的利益得不到維護和補償。
開發商稱可回購商鋪
并補償業主違約金
“項目本身建設沒問題,所有驗收都完成了,該拿的證都拿完了,在濟南市房管局都做完了備案。”開發商張經理稱,2013年左右的時候原本打算在三聯北邊的停車場和項目東面規劃建兩條路,與將軍廟街、省府前街形成一個商業巡回,但是規劃一直未實施,不少合作方實地考察后感覺位置偏,所以一直未營業。
“項目將來要是沒有統一運作就死掉了,這也會損害他們的利益。”張經理稱,開發商盡量想以回購的方式給大家置換,如果業戶實在不愿意,最后也是該交房交房該辦證辦證。“雙方畢竟也有買賣合同,現在已經具備條件可以進行小產權證分割。”他說。
張經理明確表示,回購首先保證本金先回去,雙方再另外以違約金或者經濟補償的形式。“畢竟項目蓋完兩三年了,再補塊收益,但具體怎么訂還不知道,具體多少看資金的到位情況。”張經理稱,回購資金應該在5000萬左右,這個需要同合作方公司進行具體商議。
記者通過合作方公司了解到,因“泉城旺角”轉讓費開發商要的太高,所以一直未進行收購。“我們要收購肯定是收購整個項目,如果其他業主辦理好了房產證,肯定會影響整體規劃。”合作方公司工作人員稱,公司也曾考慮過在總價與開發商談攏的情況下,用公司的其他商鋪置換業戶現有商鋪,但被業主拒絕了。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孫業文 實習生 唐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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