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17-03-17 15:46:03
近日,平原縣森林公安局接到轄區腰站鎮某村村民劉某報警,稱自己種在本村附近馬頰河東岸的樹木被人點火毀傷,涉及的樹木達到300余棵。
接警后,平原森警迅速趕往現場開展調查,經過民警初步勘察,案情應該發生在四五天前,屬人為放火。已案發多日,民警迅速分組走訪附近幾個村的群眾,調取案發地周圍的視頻監控,最終鎖定了違法行為人王某。
經過詢問得知,王某年后閑來無事,想用火驅趕出草里的野兔并伺機獵捕,沒想到燎著草后引發了火災,自己當時害怕就馬上離開了現場,致使現場劉某種植的300余棵樹木被燒傷,經過縣林業局林業工程師測算,過火面積達到0.38公頃。
王某擅自野外用火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對王某處以警告和行政罰款。同時,民警還教育王某,野兔屬于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私自獵捕要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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