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生活日報
2017-03-20 08:15:03
男子趙某為給其經營的微商積攢人氣,增加“粉絲”,竟在2016年山東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期間,在其QQ空間內,擅自發布考試試題和答案。近日,長清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趙某被判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獲刑八個半月。涉案的長清某高中學生曹某和該校一名老師尹某也被判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但均免予刑事處罰。
考試中老師學生微信傳題
曹某交代,2016年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前,想讓老師尹某幫其傳送考試答案。6月25日上午地理考試,他帶手機進入考場,開考約10分鐘后,他拿出手機上網,看到會考群內有地理試卷圖片,就通過手機微信發給了尹某。
“6月25日下午物理考試,26日歷史考試,我用相同手段復制會考群里的試題后,用手機微信轉給了尹某。”曹某說。
而尹某為了盡快獲取試題答案,又將試卷圖片發給了趙某。
據趙某稱,他得知2016年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于6月24日到29日舉行,就想借機為其經營的微商“吸粉”攢人氣,于是,在其QQ的空間宣傳“會考免費幫忙發答案”的相關信息,吸引他人關注。其中,關注趙某的人中,就有曹某和尹某。
趙某交代,考試期間,他讓參加考試的學生用手機偷拍下試卷后發給他,然后他再將試卷發布在自己的QQ空間。“拿到試卷后,我再把從其他人QQ空間看到的答案復制過來,進行發布。”
QQ空間泄露考題被監控
趙某沒想到是,他所發布的考試試題圖片,被山東教育招生考試院監控到。
該院稱,2016年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期間,通過輿情監控發現在QQ空間中上傳有數學、語文二科的考試試題圖片。
6月26日上午,當趙某去網吧準備發化學考試的試卷和答案時,被警方當場抓獲。
法庭審理查明,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全面衡量普通高中學生學業質量的水平考試,該試題在啟用并使用完畢前為國家機密。
長清法院一審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某、尹某、曹某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情節嚴重,其行為均構成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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