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03-24 07:44:03
為醫藥營銷人員“統方”,收受好處費四萬余元,主管藥師范紅星坐上了法庭的被告人席。23日上午,濟南市市中區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受賄案。
統計各科室藥物用量
定期發給醫藥代表
范紅星自1994年起在濟南市中醫醫院藥房工作,主要工作是根據大夫的處方為病人拿藥,并對當天的處方進行統計、匯總。
2010年,醫藥營銷人員尚某、曾某找到了他。他們的目的是讓其“統方”。
“統方”本是醫院對醫生用藥信息的統計,但因為出現一些非法統方案件,“統方”增加了一種特殊意味:醫療衛生機構及科室或醫療衛生人員出于不正當商業目的,統計、提供醫療衛生機構、科室及醫療衛生人員使用有關藥品、醫用耗材的用量信息,為醫藥營銷人員提供便利。
既然這些信息是保密的,就需要一個內部人士來操作。尚某和曾某讓范紅星做的,就是幫他們統計每個科室、每個大夫一段時間對某幾種藥物的用量。作為回報,他們按照每盒藥三毛至一元不等的價格給范紅星好處費。
公訴方出示的相關證言顯示,當時范紅星所在的藥房有五個人,要輪著上夜班,而且值夜班時只有一人當班。范紅星回憶,當時,處方是放在柜子里,沒有上鎖。加上病號少,正可以利用這個時間對處方進行統計。
每隔一段時間,他把統計的結果通過電子郵箱發送給尚某和曾某,他每個月分別從兩人處獲得幾百元不等的好處費。
就這樣,從2010年至2015年,范紅星共收取好處費四萬余元。
資料圖
認為是行業潛規則
開始并沒當回事
作為在醫院工作了十幾年的正式工作人員,“當時同意給人統方時是怎么想的?”公訴人問,“當時就認為是給朋友幫幫忙”,早些時候,范紅星并沒有認識到自己正滑向深淵。
他認為,當年這種情況是行業潛規則,自己的行為只是違反了規定,但尚沒有認識到正走向違法犯罪。
后來,醫院專門開會強調,不允許為不正當商業目的統方,范紅星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于是對尚某和曾某表示,不再為他們統方。
2014年11月,國家衛計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了《關于加強醫療衛生機構統方管理的規定》,嚴禁為不正當商業目的統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醫藥營銷人員、非行政管理部門或未經行政管理部門授權的行業組織提供醫療衛生人員個人或科室的藥品、醫用耗材用量信息,并不得為醫藥營銷人員統計提供便利。
事實上,當年8月,山東省衛計委和山東省中醫藥管理局就已發文,堅決禁止為商業目的統方。
案發后,范紅星向濟南市衛計委廉政賬戶打了4.6萬余元,這個數額比他的受賄數額要多六千元左右,對此他解釋,他記得那幾年收到的好處費為四萬多一些,但為表示悔意,向賬戶多打了一些錢。
公訴方認為,范紅星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范紅星的辯護人表示,范紅星有自首、主動退贓、多退贓、主動終止統方等情節,建議法庭予以考慮。
范紅星當庭悔罪。他說,自己上有老下有小,“現在追悔莫及”。
本案未當庭宣判。(文中當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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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方”是給回扣的主要參考
“統方”在醫藥銷售環節扮演著什么樣的角色?齊魯晚報記者通過采訪醫藥銷售人員、檢索中國裁判文書網等方式,逐步進行了解。
統方是為了跟醫生搞好關系
根據21世紀經濟報道,一位從業30余年的科室主任介紹,一種藥品從藥廠到患者手中,涉及的鏈條很長:藥廠、醫藥經銷商、醫藥代表、物價局、衛生局、藥監局、招標辦、醫院銷售、患者。而在醫院銷售亦有多個環節,一種藥要進入醫院再到患者手上,涉及院長、分管業務院長、財務人員、藥劑科、科室負責人、醫生。
“統方”是這條鏈條中的重要一環,對藥品銷售商而言十分重要。“‘統方’主要用來給醫生拿回扣。”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哪個大夫用了哪種藥、用了多少,是給他們回扣的主要參考。而且業務員一旦發現哪種藥用少了,可以有針對性地進行公關。
在已生效的判決中,涉及統方的并不鮮見。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李某曾進入福建省武平縣醫院做藥品銷售,其證言顯示,想拿到武平縣醫院內部統方數據的目的,是為了知道武平縣醫院的哪個醫生用了多少他代理的藥品,便于有針對性地跟這些醫生搞好關系。
非法統方擾亂公平的市場秩序
有人專門在網上揭秘醫院統方的幾種方式:醫生自報、藥房手統、電腦單等。
通過技術手段防止統方成為趨勢。但即便如此,依然無法完全禁止非法統方。2012年5月,浙江省文成縣人民醫院開始使用溫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的系統。虞瑋作為文成醫院信息科工作人員參與了新系統的安裝、調試工作,其間獲取了進入數據庫的用戶名及密碼。當年7月,虞瑋進入數據庫將本院醫生每月在局域網開具處方數據進行統計、導出,并將數據出售給藥商。溫州醫大附一醫信息處工作人員發現文成醫院的數據庫有異常后,修改了密碼。虞瑋便通過密碼復制器復制了數據庫的密碼,利用復制的密碼進入數據庫繼續進行統方,并將數據出售給相關藥商,共獲利107萬余元。
有時,被泄露的不僅僅是用藥信息,一旦結成同盟,會有更多信息被輸送出去。邵某2008年在福建省東山縣做藥品零售推銷,為了推銷藥品“可特寧”膠囊,讓東山縣醫院藥劑科副科長鄧某幫忙“統方”,按照行業規則以每盒0.5元的價格作為回扣。此外,鄧某還幫其了解其所代理的藥品在東山縣醫院的銷售情況以及庫存剩余,以便邵某及時通知廠家備貨,以增加業績。
鄧某說,他為邵某提供醫院比較需要藥品的信息,為邵某代理的新藥推入醫院有意識向院里的有關人員進行宣說。在邵某推入12種藥品后,鄧某還多次勸說醫生多開其代理的藥品。
由于分管藥庫,鄧某對整個醫院的臨床用藥情況比較了解。他會根據管理、采購藥品的情況,建議邵某向醫生推銷比較緊缺的藥品。邵某代理的12種藥品如果快缺藥了,鄧某便讓倉庫及時進貨,并及時督促藥庫做采購計劃。
這樣做的結果,最終損害的是患者利益。“客觀講,非法統方擾亂了公平的市場秩序。”業內人士說,它無形中為推高藥價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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