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早報
2017-08-02 07:19:08
原標題:為給糧食殺蟲 竟噴灑敵敵畏
商販王某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提起公訴
早報訊 為讓自己售賣的糧食不生蟲子,商販王某竟然在自己的攤位上給糧食直接噴灑農藥,經檢測他所售賣的13種糧食中均含有敵敵畏。而當警方審問時,他還狡辯稱,這樣食用無傷害,可當警方反問你是否會食用時,王某竟回答“我不會吃。 ”昨日,記者從市南區檢察院獲悉,檢方以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犯罪嫌疑人王某依法提起了公訴。
糧食里噴毒藥別人能吃自己不吃
王某在我市一家菜市場經營一家糧油店,去年8月,市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群眾舉報稱,他在王某攤上購買的糧食中含有敵敵畏。執法人員提取了王某的糧食進行化驗發現,其銷售的糧食確實被農藥污染,并與公安機關一起沒收了王某在售的糧食及農藥敵敵畏和噴壺,并對王某進行罰款12萬元。食藥局將該案移交給了市南公安分局,警方對犯罪嫌疑人王某采取了監視居住強制措施,并將該案移送市南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據王某供述,他在收攤前,沒有對糧食進行遮蓋,就舉著兌好敵敵畏的噴壺,對著糧食攤上空周圍來回噴,放糧食的案子上面也噴了,沒有注意避開攤子上的糧食,他一共噴灑過三次敵敵畏,每次都是這么操作的。
期間王某辯稱,他覺得敵敵畏落到糧食上能減少糧食生蟲子,一點液體落到糧食上也不會有太大毒性,而且用不了幾天這種敵敵畏液體就揮發了,不會給食用的人造成傷害。但當辦案人問及“你自己是否會食用沾有敵敵畏的糧食? ”的時候,他卻回答“我不會吃的。 ”
銷售有毒食品被公訴
經檢測,從王某處查獲的糧食中,包括玉米粒、毛綠豆、五常大米、花生、黑芝麻等共計13種糧食里均檢測出敵敵畏的成分。王某明知是有毒的非食品原料而故意摻入其中,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144條之規定,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市南區檢察院依法對其提起公訴,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市南檢察院檢察官介紹,根據我國《刑法》第144條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記者 樊蓉 通訊員 郭曉云)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