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
2019-09-25 08:41:09
日前,山東省科學技術廳、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聯合印發《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實施辦法》,鼓勵創新主體持續加大研發經費投入,省級、市級及以下財政將按一定比例對符合條件企業的研發經費投入給予補助資金。
符合受補助條件,年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企業,按其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費用部分的10%給予補助;年銷售收入2億元(含)以下企業,按其當年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費用總額的1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年度最高補助1000萬元,不足1萬元的企業按1萬元補助。
《辦法》自2019年9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17日,對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企業研發投入情況按照本辦法予以補助。
根據《辦法》,受補助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在山東省境內(不含青島市)注冊、會計核算健全的居民企業;
(二)企業開展的研究開發活動符合國家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所屬范疇,并已申報享受年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三)年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企業,當年度研發投入須較上年度增加且占當年銷售收入的3%(含)以上,連續兩個納稅年度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年銷售收入2億元(含)以下企業,當年度研發投入須占當年銷售收入的5%(含)以上。
據悉,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由省級、市級及以下財政共同落實。其中,省級財政補助50%,對省財政直接管理縣(市)企業補助60%,市級及以下財政負責補助剩余部分,各自承擔比例由各設區市自行確定。市級及以下財政負責部分中,市級承擔省財政直接管理縣(市)企業補助比例應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根據《辦法》,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完成后,省稅務局于每年8月底前負責將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申報情況等基礎信息反饋省科技廳,省科技廳對上述信息進行分類匯總并對企業研發補助額度進行統一測算后反饋給各市科技局。
市級科技部門組織企業按照自愿的原則提出補助申請。經審核上報后,由省科技廳會同省稅務局對市級提報的補助情況進行核對確認,提出省級補助方案,在省科技廳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下達省級企業研發資金補助計劃,省財政廳據此下達省級補助資金。各市應在收到省級補助資金一個月內,將省級資金下達縣(市、區)財政或直接撥付至企業。同時,根據企業研發資金補助計劃,下達市補助資金,并督促縣(市、區)財政按約定補助比例落實補助資金。
補助資金需用于企業開展研究開發活動。獲得補助的企業應對該資金及其發生的支出進行單獨核算,加強對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并持續加大研發投入。
省財政廳會同省科技廳共同管理省級補助資金。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對補助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科技部門負責對企業研發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稅務部門會同科技部門負責指導和幫助企業用好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省財政廳、省科技廳適時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對政策實施、資金落實、資金使用等情況開展績效評價,作為后續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據。(王亞楠)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