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膠東在線
2017-02-04 20:44:02
芝罘區多名商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被處罰
膠東在線2月4日訊(通訊員 周福基 張林山) 2017年春節期間,芝罘公安分局認真落實市政府煙花爆竹限放規定,特別是強化節后對全區沿街商業網點及居民區的巡邏檢查。僅三日,芝罘區就有多名商戶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被行政處罰。
2月2日晚19時許,南山路派出所巡邏車巡邏至南大街國貿附近時,發現某KTV門前有人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當場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人員林某。經取證,林某對該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依法對林某處以罰款500元處罰。
2月3日上午7時許,立交橋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幸福南路發現并教育制止十余起擬違規燃放行為,查處三起違規燃放行為。目前,涉嫌違規燃放當事人刁某某等3人對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供認不諱,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依法對該3人俱處以行政罰款500元處罰。
3日上午8時許,臥龍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巡邏時,發現某廠正在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民警當場制止了李某(男,48歲,福山人)的違規燃放行為,并將其依法傳喚回所。經審查,當事人李某承認了其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派出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唐某予以行政罰款500元的處罰。
3日上午9時許,西大街派出所民警在轄區長途汽車站附近巡邏時,在青年路某商戶門前發現了一起違規燃放行為,立即將當事人帶回所內處置。經審查,當事人肖某承認了其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派出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肖某紅予以行政罰款500元的處罰。
3日上午,世回堯派出所安排民警對轄區沿街商業網點及居民區進行巡邏檢查,在轄區機場路和青年南路發現并查處了十一起違規燃放行為。目前,違法當事人史某某等11人對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供認不諱,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派出所依法對該11人分別予以行政罰款500元的處罰。
2月4日上午10時許,幸福派出所民警巡邏至某裝飾材料市場時發現商戶王某某正在門前違規燃放鞭炮,民警將其口頭傳喚至幸福派出所詢問調查。目前,涉嫌違規燃放當事人王某東其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供認不諱,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已依法對該處以行政罰款5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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