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淄博新聞網
2017-06-25 15:07:06
淄博新聞網訊 (記者劉琳)全面實施“鎮中心幼兒園建設項目”,每個鎮至少建設1所公辦中心幼兒園,每個社區建設1所達到省定辦園標準的幼兒園。昨日記者獲悉,日前市政府出臺《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到2020年,全市未成年人保護體系更加健全,全社會關愛保護農村留守兒童的意識普遍增強,農村留守兒童成長環境得到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兒童留守現象明顯減少,形成全社會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的良好氛圍。
《意見》指出,發揮民政部門牽頭作用,做好監護責任缺失、遭受家庭暴力、被虐待、流浪乞討等農村留守兒童救助工作。對監護人家庭經濟困難且符合有關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政策的,民政等社會救助部門要及時納入保障范圍。對遭遇重大突發事件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難、生存面臨困境的農村留守兒童及其家庭實施臨時救助。要統籌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組織、社區建設、社會工作等資源,扎實做好農村留守兒童救助保護工作。強化農村留守兒童醫療保護,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醫療救助制度,提高農村留守兒童醫療保障水平。
同時,認真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入學管理工作,全面了解農村留守兒童學籍變動情況,將保障農村留守兒童按時入學作為控輟保學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專業隊伍建設力度,到2017年年底,每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至少配備1名心理健康輔導教師或接受過心理健康指導培訓的兼職教師,實現心理健康輔導常態化、全覆蓋。
《意見》指出,農村貧困留守兒童優先享受同等資助政策。實施“鎮中心幼兒園建設項目”,每個鎮至少建設1所公辦中心幼兒園,每個社區建設1所達到省定辦園標準的幼兒園,或按照“大村獨辦、小村聯辦、服務半徑1.5公里或服務人口3000—5000人”的原則建設村辦幼兒園,實現公共學前教育資源全覆蓋,滿足適齡兒童就近接受學前教育需求。
司法行政部門要落實和完善農村留守兒童中社區服刑人員的權益保護和教育幫扶制度,指導、督促各級法律援助機構做好農村留守兒童法律援助工作。
針對農村留守兒童常年處于親情缺失、家庭教育缺失、安全監管缺失等狀態,加強志愿者服務建設,充分發揮文明辦、婦聯、共青團現有平臺優勢,積極為農村留守兒童提供精神撫慰、資源支持,強化宣傳引導,幫助農村留守兒童克服成長過程中在父母親情、人格發展、人際交往、升學就業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問題,營造關愛和保護農村留守兒童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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