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07-02 14:43:07
家住濟南市章丘區的張某在淄博火車站候車時,發現正在充電的手機被盜了,淄博站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將盜竊手機的違法行為人王某抓獲。當張某正為手機失而復得沉浸在喜悅之中時,沒曾想因為自己的一個違法行為,與王某結伴被送入了行政拘留所。
2017年6月5日19時40分許,淄博站派出所警長張振寶在候車室內執勤時,一名40歲左右的黑衣男子急匆匆地跑來報警:在淄博站候車室二樓內候車時,他將手機放在公共充電樁上充電,沒曾想上個廁所的功夫,放在充電樁上充電的手機就不見了。
接報后,淄博所立即根據黑衣男子提供的線索調控警力開展工作,并成功在候車室內將盜竊手機的違法行為人王某查獲。
經查:違法行為人王某來自嘉祥,2017年6月5日19許,王某在淄博站候車室內候車時,發現坐在他右側的一名黑衣男子將手機放在公共充電樁上充電,19時30分許,王某發現黑衣男子起身走向廁所,但是手機卻仍然插在充電樁上充電,見財起意的他立即將黑衣男子的手機盜走,為了防止被發現,王某還脫去外套進行了“換裝”,當他自以為天衣無縫,躲在角落里將盜來的手機換上自己的手機卡時,被淄博所民警當場查獲。
看著失而復得的手機,黑衣男子一個勁地向民警表示感謝,不曾想民警嚴肅地告訴他,因為涉嫌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依法將他口頭傳喚至淄博站派出所接受詢問調查。
原來,在受理了黑衣男子的報警后,淄博所民警發現黑衣男子所持的身份證及車票信息與本人不符,通過進一步調查發現,黑衣男子所持身份證的主人此時正因為刑事犯罪在山東省某監獄內服刑,那么黑衣男子的真實身份是誰,他為什么要冒用他人身份證買票乘車呢?
經過進一步詢問調查,黑衣男子如實交代:他的真實姓名是張某,來自濟南市章丘區,近年來因為生意失敗,張某不但欠下了銀行30萬左右的貸款,更背上了100多萬的個人債務,為了防止出行記錄被法院及追債人發現,他開始冒用朋友劉某的身份證購買火車票出行,即躲避了被追債的煩惱,也方便了出行乘車,本以為“一舉兩得”的他,卻被淄博站派出所的執勤民警一眼識破,并將其當場查獲。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行為,由公安機關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淄博站派出所給予盜竊手機的違法行為人王某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給予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張某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齊魯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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