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沂蒙晚報
2017-07-14 15:51:07
臨沂市民張先生購買車輛時使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并向擔保公司交納了1400元的還款保證金,還清貸款后,張先生去退保證金時,卻因沒有單據被拒。“我壓根兒就沒收到過這單據,上哪去找?”7月13日,家住沂水縣的張先生打來熱線反映了此事。
據張先生介紹,2016年6月份,他在沂水縣沂城街道武家洼鑫亮汽貿購買了一輛轎車,因為當時手頭緊,便采用了分期付款的方式,并通過市區北園路與通達路交會的福瑞德擔保公司進行擔保,交納了1400元的還款擔保金。
“當時辦這些擔保手續時,我并不在場,都是由汽貿公司的銷售人員直接給辦好的,說是還清貸款后直接去擔保公司退擔保金就可以了。”張先生告訴記者,前段時間,他將所剩的車貸一次性提前還清,來到擔保公司想要退保證金時,卻遭到拒絕。
“擔保公司說必須要有保證金的押金單據才能給退,但我根本就沒收到過這個單據。后來我問賣車的銷售人員,他們說擔保公司沒給開。”張先生說,自己現在也不清楚到底是擔保公司沒開過單據還是汽貿公司人員給弄丟了,但自己并沒有收到過該單據。“現在保證金遲遲退不出來,到底是咋回事,就算是沒單據,我本人去退也不行嗎?”
7月13日下午2點半,記者聯系到福瑞德擔保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客戶在還清貸款后,該公司會及時退還還款保證金,但是需要客戶提供擔保時開具的保證金單據,如果沒有單據,無法給予退款。
“客戶在繳納擔保金時,我們會給予開具單據,財務人員也會記錄,我們都是按照記錄來核對退款信息的。雖然車貸的擔保大多是由汽車銷售商來代辦的,但我們也會將這些單據給他們,由他們轉交給客戶,而且我們都有說明,要妥善保管單據,一旦丟失,不能退款。”該工作人員稱,至于汽車銷售商有沒有將單據交給客戶,或者丟失等情況,責任也不在擔保公司。
無單據的情況下,客戶本人也不能退款嗎?該工作人員稱,“保證金的退款是按照單據來辦理的,如果沒有單據我們也給退了的話,萬一以后再有人拿單據來退,我們該怎么辦?”
擔保公司稱已開具了單據,但張先生卻表示沒收到過,那么,單據到底去了哪兒呢?隨后,記者聯系到張先生買車的鑫亮汽貿,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客戶分期購車后辦理擔保確實是由他們代辦的,但一般辦好后都會將所有單據都交給客戶本人,汽貿公司并不留存。
該工作人員稱,至于這位客戶的具體情況,該公司還需要進行落實,會盡快給記者答復。但直到下午5點,記者仍未接到回復。隨后記者再次聯系該汽貿公司,工作人員稱領導還在聯系落實這個情況,落實清楚后會給予答復。
各方說法不一,張先生的還款保證金該如何要回呢?
對此,沂蒙晚報法律顧問、山東頤平律師事務所主任彭海律師認為,擔保公司收回保證金單據的做法固然是對的,但因沒有單據就不予退款的做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只要有財務等記錄證明當時確實交過這筆錢,擔保公司就應當退還。如果協商解決未果,消費者可以通過司法途徑索要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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