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網
2017-07-19 15:30:07
魯網7月19日訊(記者 范金鑫)今天上午,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省民政廳負責同志對《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實施意見》進行解讀。記者從發布會上了解到,《實施意見》提出了“到2020年,統一登記、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分級負責、依法監管的社會組織管理體制建立健全,社會組織法規政策體系更加完善,綜合監管更加有效,黨組織作用發揮更加明顯,發展環境更加優化;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社會組織制度基本建立,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競爭有序、誠信自律、充滿活力的社會組織發展格局基本形成”的具體目標。
山東省民政廳副廳長兼省社會組織管理局局長李光杰介紹,《實施意見》共分“明確總體要求”“強化培育發展”“促進作用發揮”“完善扶持政策”“做好登記審查”“嚴格管理監督”“完善內部治理”“加強黨建工作”“抓好組織實施”九部分,既全面貫徹中央出臺的社會組織改革發展意見精神,又結合山東省實際,提出了諸多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主要特點與亮點有以下七個方面。
拓展了重點培育優先發展的社會組織類型
《實施意見》從社會治理體系完善和治理能力提升、滿足廣大人民群眾迫切需求和經濟社會發展客觀需要出發,在堅持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的基礎上,擴展提出“重點培育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科技類社會組織和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推動有條件的事業單位轉為社會組織,不斷調整、優化和完善社會組織結構和布局。”
一是圍繞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提出了降低準入門檻、積極扶持發展、增強服務功能等具體推動措施。對達不到登記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由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實施管理。建立社區社會組織綜合服務平臺,設立孵化培育資金,加大對社區社會組織扶持力度。二是圍繞重點培育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提出了支持依托行業協會建設行業公共服務平臺、鼓勵行業協會商會搭建行業展會平臺、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立行業協會商會總部大廈等措施。三是圍繞重點培育優先發展科技類社會組織,提出:支持科技類社會組織向高等學校、科技園區、企業和農村延伸;大力發展農村專業技術協會,為農民提供精準的科技推廣和科普服務。四是圍繞重點培育優先發展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明確提出:要認真落實《慈善法》,健全完善慈善組織認定辦法,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實施公益創投、積極開展品牌創建活動等多種有效措施,積極鼓勵支持慈善組織發展。
細化了“社會組織發揮作用”的措施
根據近年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關部署要求,山東提出了建立政府與社會組織信息溝通機制、做好社會組織協商民主和黨外代表人士統戰工作、積極推進社會智庫建設、推進社會組織服務平臺建設四方面具體措施。并明確提出,到2020年,全省所有縣(市、區)全部建有社會組織服務平臺,逐步擴大社會組織服務平臺在城鄉街道(鄉鎮)和社區的覆蓋率,為創業社會組織提供有效服務和支撐載體,引導和支持社會組織規范發展、創新發展,帶動社會組織集聚發展,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對社會組織扶持政策提出了創新要求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根據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實際需要,認真落實和完善社會組織優惠扶持政策,加強政策創制力度,不斷優化社會組織發展的環境。在支持社會組織提供公共服務、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全面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完善社會組織人才政策四個方面,進一步細化了相關措施和要求,對編制、財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民政等部門提出了具體要求。明確規定,省級財政設立社會組織發展專項資金,有條件的地方可參照設立專項資金,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加強社會組織能力建設,有計劃有重點地扶持一批品牌性社會組織和公益慈善項目。進一步完善了“允許社會組織以其管理使用的公益設施以外的財產抵押貸款用于自身業務發展”、“在民政部門組織的社會組織等級評估中獲得3A以上等級的社會組織,優先獲得政府購買服務資格”以及“在公務員招考等選拔考試中,在社會組織的工作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等具體扶持政策。
對做好登記審查和嚴格管理監督做出具體規定
一是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部署要求,繼續推進社會組織管理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深化社會組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范社會組織統一歸口民政部門登記體制,明確審查職責,依法做好社會組織登記審查工作。二是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明確部門監管職責,加強協作配合,改進執法和監管方式,推動建立完善社會組織綜合執法監管機制,加強對社會組織內部治理、資金使用、業務活動、對外交往等方面的管理監督。
對進一步完善社會組織內部治理做出具體規定
《實施意見》對健全社會組織法人治理結構提出了更高要求:“行業協會商會會長(理事長)由企業家擔任,探索實行行業協會商會理事長(會長)輪值制,推行秘書長聘任制”。根據《實施意見》要求,今年5月省民政廳制定下發了《山東省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任職管理規定(試行)》,對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任職作出明確規定。《實施意見》還要求,“在重要的行業協會商會試行委派監事制度”,并在“穩妥推進政社分開”方面明確提出“依法登記的社會組織通過技術資料或科技成果的有償轉讓,以及通過舉辦展覽、組織培訓和開展技術咨詢等有償服務活動收取的費用為經營性收費項目,不屬財政收入,不實行財政專戶儲存、收支兩條線。”
明確了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體制機制
《實施意見》提出,“省、市、縣(市、區)依托組織部門設立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在同級黨委組織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統籌謀劃、宏觀指導、協調推動本地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依托省、市、縣(市、區)民政部門設立社會組織黨委(總支),對在本級登記且沒有落實主管部門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實行兜底管理。依托司法、財政、稅務部門分別設立律師、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等行業黨組織,負責指導本系統、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依托文聯、社科聯、科協、工商聯等部門成立樞紐型黨組織,負責指導會員單位黨建工作,直接管理部分社會組織黨組織。在社會組織集中的園區、商貿區、商圈等建立區域性黨組織。在街道和具備條件的鄉鎮成立綜合黨委,對未納入行業黨組織、樞紐型黨組織和區域性黨組織管理的社會組織實行兜底管理”。
對抓好組織領導提出明確要求
《實施意見》提出“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加強和改進社會組織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列入地方黨委和政府績效考核內容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體系;黨委常委會應該定期聽取社會組織工作匯報。省級層面建立社會組織工作協調機制。各有關部門、地方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社會組織管理服務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工作力量,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同時,提出了加快推行社會組織“五證合一”信用代碼制度改革、建立社會組織發展測評指標體系、定期發布社會組織發展狀況、加快社會組織管理信息系統和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平臺建設,推進社會組織法人庫、社會組織云中心、慈善信息平臺建設等具體措施。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