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17-08-29 10:52:08
28日6:50左右,秋雨淅淅瀝瀝,小清河華山路橋東一女子漂浮在水面上。這一幕被附近環衛工陳明星夫婦發現,他們趕緊通知橋對岸的同事董寶嶺夫婦,幾人展開救援,接繩掄繩試圖救人。最終,女子被隨后趕到的消防官兵救上岸,送醫治療。
28日中午,山東大學第二醫院急診觀察室內,落水女子躺在病床上,臉色發白,其丈夫郁先生從附近超市買了些生活用品匆匆回到病床前照料她。據他介紹,妻子邵女士25天前騎車路過天橋區新黃路山東北方現代化學工業有限公司門口時,被門口東側一條細鋼絲繩絆倒,左手中指被繩索切斷。4日,本報曾刊發《騎車撞上鋼絲繩,女子手指被切斷》一文報道過此事。
“她回家之后,一直想不開,我這兩天寸步不離地盯著她,前一晚太困打了個盹,28日凌晨1點我醒來發現她不見了。”郁先生說,上次事故后,妻子斷指經過手術被接回,現已成活,19日剛出院回家,但手術花費的2萬多元是他向親朋借的,此前他治療鼻咽癌家里已欠債不少。從出院后,妻子精神狀況一直不是很好,有時晚上靠安眠藥才能入睡,他猜測妻子可能是想到家中負債累累,又擔心自己以后無法工作,不想拖累家里,才有了輕生的念頭。
凌晨發現妻子不見后,家住華山附近的郁先生急忙出門找人,“找到早上也沒見到,我就找人幫我發了個朋友圈”,他怎么也想不到妻子會跳河輕生,直到從朋友處得知妻子消息。他告訴家里13歲的兒子,便匆匆趕往醫院。
“我之前得了鼻咽癌,妻子一直是家里的主要勞動力,我這病剛好,能出去接點活,靠著開貨車掙點。”郁先生說,一家人的日子剛有點盼頭,妻子突遭意外,負債的壓力壓得他們喘不過氣來。妻子發生手指被鋼絲繩割斷的意外后,他們至今未見到鋼絲繩的歸屬者到醫院看她,也沒人負擔醫藥費。
“大夫說看起來沒有生命危險了,但在水里泡了那么長時間,還需要進一步檢查。”郁先生說,妻子不會游泳,左手在河水里泡了那么久,他擔心可能會感染,也得繼續觀察,“非常感謝這么多好心人出手相助。”亭子下避雨他們發現河里漂著人
6:50左右,一場急雨,打掃小清河北路的陳明星夫婦和董寶嶺夫婦分別到華山路橋東西兩邊的亭子下避雨。董寶嶺拿出放在環衛車上的馬扎,剛坐定準備吃早飯,吃了沒幾口就看到在橋東避雨的陳明星沖他揮手,打手勢讓他過去,嘴里還喊著些什么。
“隔著橋,聽不太清,我以為他比劃著說橋下有大魚讓我過去看呢。”董寶嶺笑著說,見陳明星一直著急催他,他三步并作兩步穿過橋面到了橋東亭子,這時他才聽清是“快過來救人啊,有人掉水里了”。
順著陳明星所指的方向,董寶嶺雙手把著橋欄桿將頭探出,看到漂浮在水里的邵女士。“她漂在水上,每隔一段時間會動一下,嘴里能發出一些聲音。”董寶嶺說,擔心邵女士動作太大沒入水里,他沖著她喊話,讓她不要亂動,盡量伸展開手臂。
此時,邵女士仍順著河流向東漂。
撕橫幅打結連成繩老人跑步救人
確定人還活著,董寶嶺和陳明星兩個年近6旬之人快速跑到河北岸,邊跑邊沖著各自的妻子喊話,讓她們趕緊接繩子。與此同時,路過的幾名市民聽到呼救也加入到救人的行列,有的報警,有的幫著接繩子。
據了解,他們用來救人的繩子是將一條大橫幅撕開打結連接起來的。董寶嶺折了一條松樹枝,將其綁在繩子一頭,此時邵女士又向東漂了10米左右,他先是站在圍欄與綠植之間,用力將繩子往水里扔,無奈邵女士離岸邊有20多米的距離,還一直順河向東漂,董寶嶺等在岸邊上的人也向東挪動。
讓人無奈的是,扔了十幾次,換了年輕人也沒能將繩索扔到邵女士身邊,“她離岸邊太遠,繩子扔不到她邊上,岸邊高差近3米,沒法下水。”董寶嶺說,隨后消防官兵趕到現場救援。消防官兵先豎了個梯子,隨后一人脖子上戴著游泳圈,腰上綁著繩子游到女子身邊,用手托著她的脖子,岸邊的人將他們二人拽回。
“她被救上來時,有呼吸也有意識,嘴里還能哼哼。”董寶嶺說,邵女士被拉上岸后,他們發現其左手似乎原本有傷。隨后,她被送到山東大學第二醫院接受治療。直到此時,他們才松了口氣。
救人時沒顧披雨衣事后裹棉衣取暖
當天10:00左右,打掃完衛生回到華山橋亭子避雨的董寶嶺夫婦和陳明星夫婦身上都穿著厚棉襖。原來,早上救人那會兒,他們沒顧上披雨衣,人救起后,他們才發覺身上冷,趕忙從車里找來冬季工作服穿上。
據了解,董寶嶺夫婦和陳明星夫婦都是濟寧泗水人,來到歷城區城管局全福環衛所還不到一年。邵女士被送走時已接近8點,董寶嶺等人拿起掃帚回到了工作崗位。
“不知道她怎么下去的,應該是從上游漂過來的。可算沒白救,人活著就行。”董寶嶺說,多虧下雨,他們才會到橋上避雨,不然也不一定能發現。說起救人,他們幾人頻頻擺手,連說人是消防官兵救上來的,他們只是幫點小忙,“路過的都會幫忙救人,更別說我們整天就在這附近干活,地理環境什么的更清楚。”陳明星說,事發時情況緊急,他們忘了橋西不遠處的岸邊有救生圈,“要是想起來,說不定能早把人救上來一會兒”。
法律業內人士表示,邵女士的遭遇主要問題在于舉證困難,如果能確定鋼絲繩的歸屬,可向歸屬者追償。“目前情況下,無法確定其歸屬,給追償帶來一定難度。”該人士說,2015年時曾有男子因路邊鋼絲繩“割喉”身亡的案例,邵女士的家屬可參考當時的情況走相應法律程序。
2015年6月5日,一男子深夜騎摩托路過經四路振華商廈門前人行道時,一根非機動車看車處的鋼絲繩將他“割喉”,之后連人帶車掀翻在地。事發后,該男子雖被緊急送到醫院,但經搶救兩周后無效身亡。據法醫鑒定,該男子系被條索狀物體勒壓頸部致頸部廣泛組織損傷,造成急性呼吸道狹窄、缺氧、窒息,最終致多臟器功能衰竭死亡。
2017年年初,濟南中院對該案作出終審裁定,負責經營看車處的兩名被告人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年和6個月。另據民事訴訟相關材料及和解協議書,案發后,包括事發轄區城管、交警、街道辦和市政在內的4部門各賠償被害人親屬經濟損失10萬元,共計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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