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09-06 15:26:09
淄博大貨車司機李某,酒后駕車在經過高密時,被交警查獲。他不僅要被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持有的A2駕駛證也被吊銷,五年內不得再考取駕駛證。9月6日,高密交警大隊民警告訴記者,李某稱,他開貨車的年薪近20萬,這一下全沒了。
9月4日下午,高密交警開發區中隊在平營路與高平路附近設卡查處重型柴油車交通違法行為。17點左右,執勤民警發現一輛棕色“解放”重型半掛牽引車沿著平營路由北向南駛來。看到前方有交警在查車,該車駕駛員放緩了車速,在距離檢查點大約100多米遠時,將車停在了路邊并下了車,其反常的行動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民警立即通過對講機通知附近設伏的民警對其進行攔截,前后夾擊將試圖逃跑的駕駛員控制住。民警發現,該駕駛員滿臉通紅,一身酒氣,存在極大酒駕嫌疑。經酒精呼氣測試,該男子血液內酒精含量66mg/100ml,達到酒后駕駛標準。同時,由于貨車行駛證顯示車輛為營運性質,該駕駛員屬于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
經過進一步調查詢問得知,駕駛員姓李,山東淄博人,今年52歲,是一名有30多年駕齡的“老司機”,今年5月剛剛應聘到青島某海航貨運有限公司工作,年薪近20萬元。當日上午,他自己開著集裝箱大貨車從淄博臨淄拉了瓷磚往青島港送。中午12點多鐘,他開車行駛到平度和高密交界時,就停車在路邊一個小酒館吃了點飯。期間要了一瓶42度紅星二鍋頭白酒,喝了有三兩。
他知道喝酒了不能開車,飯后就在車上睡了有三個多小時。他感覺沒事了,就心存僥幸地又開車往青島趕。當他沿著平營路由北向南行駛至高平路路口北時,被交警逮個正著。
李某因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被高密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天、罰款5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面對處罰,李某直呼:“我已經50多歲了,開了大半輩子的車,到頭來還栽在酒杯里,現在‘飯碗’也砸了,5年我能掙100多萬,真后悔啊!”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張焜 通訊員 黃啟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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