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
2017-09-13 16:40:09
近日,記者從省社會組織管理局獲悉,《山東省社會組織黑名單和異常名錄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正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掇k法》規定了社會組織被列入失信“黑名單”和異常名錄的具體情形,明確被列入失信“黑名單”和異常名錄的社會組織將面臨懲戒性措施。
《辦法》規定,社會組織有十一種情形之一的,將被列入失信“黑名單”,包括進行夸大或虛假宣傳,騙取服務對象進行收費服務;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進行活動;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開展公開募捐或通過虛構事實等方式欺騙、誘導募捐對象實施捐贈;未按規定公示信息或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未按規定進行涉外及其他重大活動報告,產生嚴重后果等。此外,在四種情況下,社會組織將被列入活動異常永久名錄。
按照《辦法》,被列入“黑名單”和異常名錄的社會組織,不得承接政府職能轉移、購買服務和參加公益創投活動,不得列入本級具備承接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名錄;不安排財政資金或福彩公益金予以補貼資助;不得申報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和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已認定的按規定予以取消。(記者 齊靜)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